林夕朝着我看着,脸一下就红了,害羞的样子实在是诱人犯罪。
“洗澡了?”
不等林夕回应我朝着她问,林夕的脸更红了,不等她回我我亲了过去,弯腰将她抱回了客厅的沙上,就在客厅里就把正事给办了。
大概有三天的时间,我和林夕几乎什么都没做过,就办正事了,林夕的性格极好,对我的要求从不拒绝,但是有一样,跟着这样的一个人真正的过日子,还真要考虑考虑。
除了用热水冲泡面,林夕其他的事情一样不会,衣服只会洗自己的内衣内裤,至于其他的……
我的内裤林夕会帮我洗,而且洗的很干净,林夕的身上有一个最大的有点,事可以不做,但要做就要坐到最好,而这一点恰恰是我所欣赏的。
“我们今天回门?”
林夕朝着我问,我有些好笑,昨晚说好的事情难道要半路打退堂鼓么?
“你不想回去?”
我朝着林夕问,林夕的小脸明显不对劲,但之后还是说回去。
临城这边要回去江城开车五个小时,飞机要一个小时,但林夕要买些东西回去,所以我们得开车回去,这么以来我们就要从早上出门,到晚上才能到江城林家,而且我还要带着林夕去商场逛逛,林夕要买些东西。
“你自己去商场能行么?”
出门的时候我接到了公司的电话,随口问林夕,其实根本没想过要林夕一个人去商场,但是却没想到林夕竟答应了,但林夕说她的驾照没有带过来,婚礼的时候忘了,其实不是忘了,而是准备的太仓促了,所以很多东西都留在了江城林家,没有带过来。
林家那边从我和林夕结婚之后一直没动静,估计也不会给送过来了,所以林夕的驾驶证也就放在了林家那边。
“我叫助理过去。”
拿出了手机我打了一个电话出去,没多久助理就开着他那辆看上去不起眼的车子来了,到了门口见到我和林夕还是有些意外,但还是马上下车拉开了车门。
林夕只是带了一个包就坐进了车里,弄得好像很寒酸似的,既没有什么抢眼的服饰,也没有什么高档奢华的收拾,一头黑披肩散着,身上挎着一个有些民族格调的背包,小样子带着几分的随性洒脱,朝着林夕看着我看了看什么事非要我过去一趟,但又觉得陪着林夕去商场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也就没打。
“下午之前我就回来了,你记得吃午饭。”
听听这话,说的好像她是个多么合格的妻子,可试试上林夕除了能陪着我办点男人女人之间的正事,别的她都不会,哦,对了,她还会洗内衣内裤,除此之外她连切西瓜都不会。
“嗯,路上小心。”
我朝着林夕说,语气就像是多少年来的老夫老妻,但是我们这种相处的方式,实在不是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
林夕答应了一声关上了车门,助理随后坐进车子里开走了车子,看着远去的车子我还想,就这么走了?然后在心里有跟自己说,可不是走,不走还能回来?
林夕走后我回了别墅里,开了辆车子去了外面,直接去了公司,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进了公司心情就极度的不好,看着谁都不顺眼,特别是把我叫回来的同事们,进门手里的一沓文件就狠狠的摔在了会议桌上,朝着他们吼了一通才算舒坦。
说实话我没什么太大的脾气对着这些懂事,但他们今天这事我又觉得做的太不上道了,我新婚燕尔刚第三天,他们也好意思要我回来,什么破决策不能等到我一个月后在说?
会议开的十分压抑,十几个董事都不敢吭声,我看完了文件直接作了批示,起身就离开了会议室,回了办公室闲来无事把电脑打开了,结果一打开就看到了唐曼那张脸,手一瞬间就僵硬了。
唐曼的照片就在我电脑的屏幕上,背景是我别墅门口的草坪,仰着头,眯着眼睛……
照片是我自己拍的,唐曼说这张适合做电脑桌面,我就放上了,而且放了两年了我都没换过,而如今心还在人却不见了!
关掉了电脑我靠在了椅子上,整个人都陷入了深思,很久才能从中回神,结果一回神才想起来还要回去别墅那边接林夕。
看了看时间都两点钟了,林夕也没打过一个电话给我,我忙着去了公司的楼下,在楼下却看到了正忙着和女职员说话的助理,我有些奇怪怎么回来了没过去和我报道,反而和女职员勾搭上了,我花钱要他来公司难不成就是为了勾搭公司女职员的?
正看着助理,助理面前的那个女职员看到了我,还算能看的脸上一抹难以形容的慌张,朝着我马上叫了一声总裁,而后那个助理后知后觉,而且有些惊恐的朝着我转身看了够来,并朝着我说:“蒋总。”
“这里是夜店么?我请你来是专门钓马子的?”
我我说话向来不客气,在公司里也是出了名的铁面无私,虽然我没听见谁在背后说我,但是我知道私底下公司的人都叫我黑面神,可想我在公司是什么样的一种形象了。
助理的脸色一瞬间白了,忙着朝着我解释:“人事部有个文件要您签字,我刚进来请我帮忙带上去。”
助理把手里的文件要给我看,以证明他是清白的,可他清不清白是我说了算,和他的解释已经没多大的关系了,对他回来了还在楼下耽搁,差点让我错过的时间,对此我很不满,如果不是我急着要出去,我会扣他这个月的奖金。
“少夫人呢?”
我朝着那人问,也懒得去理会其他的事情了,助理马上朝着我回答:“已经送回您的住处了。”
听到这样的消息其实并没有多少的兴奋,但是我还是很满意这回答。
“没事了,做事。”
迈步我去了外面,上了车直接回了住处,而且是开快车回去的住处,路上我似乎是有些心急,但是在我看来,这些心急都属于一个正常男人,该有的正常表现,毕竟那滋味确实很好受。
我呃唐曼仔细的算算在一起已经有几年了,如今我二十四岁,唐曼小我两岁二十二岁,论及谈婚论嫁或许早了一点,但是要说到谈恋爱的年龄,我们却早已经出了那条安全线了。
我和唐曼认识的很早,而且一见面就有了好感,从十几岁开始我们就有了感情,交往也自然,而且交往的时候唐曼只有十八岁。
在我看来确实早了一点,但是我觉得也没什么,当年就是因为早了一点,所以我和唐曼至今都抱留着少年时候的一份真,对最后的那一成防线迟迟的不肯逾越,一直保留到了现在,但现在……
车子飞的行驶着,我似乎不愿意想起那些不堪回的往事,即便是这些往事都生在昨天,我也一样不愿意去想起一点一滴。
车子停下我推开车门下了车,整理了心情打算回去看看林夕,结果还没进门就看都了站在门口背着一个黑色背包,身边放着一个行李箱,手里还提着一个手提包的林夕。
弱不经风的身子,沉重的行囊,这是要回门,还是要去远行?
第一时间我的脸有点僵硬,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新婚小媳妇回门是这样的一个样子,打包的像是要去周游世界,准备的东西足够绕地球一圈了,她是怕路上的干粮不够用?还是严寒酷暑的会遭受风吹雨打,她是蜗牛?
我皱了皱眉一边朝着林夕打量,一边走了过去,可笑林夕竟提着沉重的手提包朝着我走来了,一边走还一边很平常的问我:“你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