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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第1页)

实在是太悲剧的事情了,我和他们何家母子的身份,在老爸去世之后,就已经够尴尬的了,本来就是不适合多见面,现在倒好,不但要再住在一起,而且还要亲亲我我的当众上演亲情戏码,这让我情何以堪,这让我情何以堪啊!?

“我实在不想住在这里。你给我另找一个地方,行不行?我会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直到外界不会再猜测中天可能要分家。你看好吗?”

已是笼中困兽的我,知道大局已定,我的大势已去,目前形势对我不利,所以也不再妄想能挣脱牢笼,重回自由身,但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和日内瓦的“战俘公约”

,怎么也能要求一下自己住的牢笼稍微舒服一点,至少不会让我度日如年那么难熬吧?

他连头都不抬的立刻一口回绝了我,彻底击碎了我心底里残存的几丝期望:

“你这么做,等于亲手送上自己的把柄给那些无处不在的记者去调查,后果会怎样,你心里应该比我还清楚。所以,你想都不要想。还有,我要提醒你,虽然我妈去了普陀山静养,她不在,我们两个可以不回家吃晚饭,但我的作息时间还是很正常的,基本上每天晚上十点我会让叶管家锁门。你若不想每次因为翻墙而被保安抓住的话,就给我乖乖的准点回家。乱七八糟的夜生活暂停,等风头过了随你怎么折腾,我才懒得管。”

他说出这种带有命令式口吻的话,让我顿时怒了,他这算什么?对我下命令?难道我是他的佣人么?凭什么我要听他的?连我的作息时间都要管,老爸在的时候,他都没管过我,现在,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异姓小子,居然管起我什么时候回家了?做梦吧!

“喂,何绍群,我应该不用什么都听你的吧?我们之间根本没有从属关系,我肯跟你回来,委屈自己住在这个我不想呆一秒钟的家里,不代表我向你屈服,我只是觉得自己昨天做的事情是有些过火,我想为此补救而已。

况且,名义上我还是你姐姐,这天底下哪里有弟弟和姐姐这样说话的?没大没小!我都不管你在外面风流还是下流,你就不要来管我什么时候回家!我高兴几点回来就几点回来!”

我差不多是拍案而起的朝着何绍群喊出这些话,等我喊完那些话的时候,我还是有些佩服自己的,觉得我很有勇气,因为我敢于向“恶势力”

反抗了。

“哐啷”

一声,他将手里的刀叉扔在了碟子上,清脆的瓷器与铁器的碰撞声让我心里有些发怵。看情形,我的话大概惹恼了他,可我还是竭力让自己镇定的看着他,抬高了下巴,让自己表现得就象是个桀骜不驯的公主。

他抿着嘴看着我,玻璃镜片后的那双眼睛笔直的看向我,脸上的表情阴沉的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他半天都没说话,我也被他看得头皮一阵阵地发麻,紧张地说不出其他的话来。我屏住了呼吸,硬着头皮在餐桌前站着,等着,我不知道他会说出什么样难听的话来顶我。

我认识他快三十年了,我很清楚他的斤两。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比气势,他有脸一板足以寒透人心、脸一笑足以迷倒众生的能耐,我自问先天条件不好,后天能力也不足,没有这样的本事;比吵架的功力,这小子曾经和我用英语对吵,那一连串标准到女王家的英式伦敦腔,再加飞快的语速,把我逼得完全听不懂到目瞪口呆的地步,所以,我也难以望其项背。

说来惭愧,从小到大,除了和他一起在外人面前演戏的本事我比他厉害之外,说真的,我没有一样能比得过他。没有一样。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其实,我输给他也不算太丢人,毕竟有这样一个太过精英的弟弟,天底下没有几个做姐姐的能和我相比了。

我看到他的目光在我的脸上和脖子上扫了好几个来回,可还是就那样直勾勾的看着我,以沉默来回应我刚才的跳脚。我顿时似乎悟到了些什么,眼珠一转,将下巴抬得更高,将自己光洁的颈项更明显的露给他看。是该让他看看自己的杰作,那天下黑手干的好事,让他能从心底里多生出几分愧疚之心来,这样应该能让他不要再多管我的闲事。

已经过去了很多天,我脖子上被他那天发狠掐出来的淤痕都还没有彻底散去。虽然褪下去了不少,但依稀还是能看出一些紫色的痕迹。前些日子刚浮出痕迹的时候,几乎不能碰,一碰就隐隐作痛。害得我连出门都要围上一条丝巾,上海的夏初时节,又闷又热,我戴着丝巾上街,引人窃笑不说,还热得我脖子上差点生出痱子来!

我受得这些苦他可以当作不知道,但无论怎样,总该对我表现出一些愧疚和歉意吧!毕竟我说的那些话都是真相,是事实,我没有骗他,也没有故意诬陷他那好老妈,他那天那么对我,简直就是有杀人灭口的嫌疑!若不是我先撑不住昏了过去,恐怕他还真会再这么掐下去,到时候,我死得更快!

终于,在我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那些事情的时候,他非常缓慢的站了起来,从我身边阔步走过,只丢了一句话给我:

“随你的便!”

咦?这算是他的回答么?听他的口气,他是答应我的要求了?我可以不用按照他的意思,每天十点前回家了?我这么想,没有错吧?

我兀自研究了半天他给我的这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回身想要再问他时,却发现他已经走出大门,直接开了车走了。我连忙追了出去,可见到的只是那辆大奔的车屁股,见势恨得我直跺脚,朝他开车离去的背影大叫:

“喂!你怎么自己走了?我也要去中天的啊!你怎么不等我?”

没人回答我,路上空无一人,除了一地的花草树木之外。我懊丧的垂着头,正想要叹气,忽然想起了车库里应该还有车能用,大卫不是说,我的小切还停在车库里么?于是立刻又兴奋起来,小跑着回去找到了管家老叶,问他要我的车钥匙。

老叶被我的问题问得莫名其妙,他看着我,反问我道:

“大小姐,您怎么忘记了,以前您的车钥匙都是放在何先生身边的呀?”

啥?有么?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这算什么情况?为什么我自己的车钥匙要放在他那里?那我岂不是行动处处受到他的控制了?为什么会这样啊?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可能是见我呆呆的傻站在那里,张大着嘴巴的反应太过白痴,老叶索性又说了下去提醒我道:

“大小姐,您以前总是要弄丢车钥匙,下车的时候不是忘记拔钥匙,就是随手把钥匙一放就忘记了在哪里,为此弄丢过很多贵重物品,有一次还为弄丢了一些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而伤心。后来何先生看不下去了,索性每次由他亲自开车送你要去的地方,所以您的车钥匙其实一直都是由何先生保管的。”

我还是楞楞的张大了嘴巴,对自己亲耳听到的事情感到太过不可思议。是的,老叶这么一提醒,我还真想起来了,的确有这么一回事。我的记性是不太好,从小到大都是这副丢三落四的脾气,常常弄丢东西。钥匙、钱包、书本……反正只要是我随手拿的,随手放的,我都常常会不记得自己当时放在了哪里,直到再次要用的时候才会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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