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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页(第1页)

我想,我真得感谢他们有这样的心思,衷心的感谢。

一来,我本志不在此,中天不让我打理,正好遂了我的心愿,我落得“无官一身轻”

,“甩手掌柜”

一边当着,一边还能不费心思的坐享厚利,这样的好事我乐见其成。

二来,老爸生前的意思就是要将中天交给何绍群全权管理,为此他下了全部心力培养何绍群,即使他早就知道何家母子的来意与用心并非如他们所表现的那样单纯真实。

老爸从来一开始就无意将我安排进公司以平衡周、何两个家族内部的人事角力,我知道,除了因为我的能力有限之外,他这么做,只是为了保住中天,只是为了不让无谓的权力内斗削弱了中天在业内的竞争力,平白便宜了那些等着我们内斗而元气大伤能从中得利的“渔翁”

们。

何绍群的那些忠心不二的下属们可能没有想到老爸一早就有这样无私的打算,还在那里为这场根本不会发生的战争兀自摇旗呐喊,构想着将来可能会发生一场争夺权力的内斗。

我在成为他们假想敌的同时,却非常高兴的看到他们能这样紧密的团结在一起,实心实意的为何绍群工作,为中天服务,也算是让这么一桩搞笑的“乌龙公案”

有了一个歪打正着的美好结局。所以,我同样乐见其成,并不介意被当成这些人的“箭靶”

这种会议基本上一开就是一天,上午被“关”

进会议室,除了中午吃饭的一个小时休息时间,下午还要继续“闭关”

,连续长达数个小时的会议,全部是关于公司业绩、业务发展以及未来年度的预算与企画案,每个报告的人都能长篇大论的说上一大通,听得我真想直接甩手走人。

案头上的a4纸上,基本已经都被我“荼毒”

遍了,甚至在“弹尽粮绝”

之余,我还偷偷的从身边的高级会计师那里顺了几张过来继续胡乱涂鸦。当时那位会计精英面色平静的瞟了我一眼之后,继续若无其事的开会。

等我把身边人能顺的白纸都涂鸦完毕了,会议还没有开完。没到中场休息的时候,我无聊之余,就只能枯坐在一旁,拿着一堆资料,装模做样的看了起来。只看了不到一页,我就用完了全部耐心,一个个专业术语看得我消化不良,正抬头不耐的四处乱看的时候,眼光正巧落在了离我不远的何绍群身上。

他半低着头,正全神贯注的将视线集中在他眼前的一本资料上,一只手拿着写字笔放在自己的唇边,眉头微皱,表情很认真,象是一个专心的学生正在考虑解数学几何题的方法。有时他会凑到身边的大卫耳旁,轻声的附耳几句,看他那种随意间流露出来的架势,颇有几分指点江山的魄力。

老实说,我最喜欢看他这样认真工作的样子,他一定不知道,自己穿着西装,用心工作的时候,简直能迷死人。为什么过去那么多年,我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呢?

我眼神定定的看着他,一时之间竟有些移不开眼去,这算不算是被他给迷住了呢?工作中的“美男”

当前,我怎么可能心无旁骛的再做其他事情?于是,思绪又开始在我脑海里不着边际的乱飞了。

与他持续了近一个月的冷战在我一场大病之后,悄然结束。他不再对我不理不睬,也没有再继续对我说那些冷嘲热讽的话,当我小心翼翼的靠近他、亲近他的时候,他也不再如以前一样决拒绝我,推开我,任我在他身上搂搂抱抱,捏捏摸摸的做尽各种小动作。

与他说话时,尽管他的口气依旧平淡,象是在感情的付出上还刻意的有所保留,但却在言谈之间多了几分温情与关怀,眉宇间流露出来的淡淡笑意让他看起来再没有了以往那种令我心生怵意的阴冷,显得温情许多。

夜晚,与他相拥而眠,也许只有在夜幕的掩饰下,他才会真正褪去身上那层最后的防备,并肩与我躺在床上,揽着我的肩膀,用指尖轻轻的摩挲着我的手,温言软语的有一搭没一搭的与我说话,表情柔和的对我微笑。

有时,趁着天黑,兴致颇为不错的他,还会故意恶作剧的吓我,将我以前惯常用在他身上的那套玩意反过来对付我,把我吓得惊声尖叫、自动向他投怀送抱之余,他就会发出那种得意的张狂的大笑,脸上的表情兴奋的像是一个小男孩偷袭喜欢的小女孩成功后才有的那种熠熠的光彩。

那样的他,比任何时候都让我心动,让我难以抗拒。

☆、

正如叶管家所说的那样,我在这些日子里,放下以往的成见,一直在用自己的心,用自己的眼睛客观的观察着他的一切。就在我用心的观察下,我确实发现了许多以往三十年间,我从来都没有关注过的事情。可以这样说,我见到了他从来没有被我看到过的另一面,一个与我记忆中成天与我吵架,成天不给我好脸色、截然不同的何绍群。

也正因为我有了这些深刻的观察,我才知道他对我的好,是用一种非常克制的方式表达出来。从不流于表面,也从不刻意,甚至根本不想让我察觉。

叶管家曾经告诉过我,他说最令女人心疼和怜惜的男人,就是那种真心爱着一个女人,不求回报,只是默默为那个女人付出,默默地在女人身边,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那个女人的男人。我想,何绍群也许就是这样的男人,叶管家的话,说的没有错。

他的一切喜怒哀乐,连同爱我这样的个人情绪,都被他用表面上的温和与儒雅紧紧地包裹着,在外人面前,人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很优秀、很随和、总是面带微笑的何总,却看不到那个在那层保护膜下真实的何绍群。而我,幸运,抑或不幸?正在一点点的看清笼罩在他身上的烟雾,了解一个真正的、真实的他。

他很讲求生活品味与质量,却不迷信名牌。他可以穿贵到几万块的一件衣服,也可以穿超市里那种不过二三十块的棉质t恤衫在家里看书。他可以穿意大利手工制的皮鞋,也可以穿那种塑料拖鞋在花园里散步。

但他又对一些穿着细节格外计较,比方说袖扣的颜色和形状必须是黑色和长方形的;领带夹的位置一定要夹在衬衫的第三颗扣子处;他随身带的手帕必须是事前熨烫过的,而且必须是那种条纹格的类型等等。

诸如此类的要求多得让人简直头皮发麻,一看就是一个不好伺候的主儿,为此,我不得不佩服家里的佣人们,居然可以容忍他这么多年,容忍他提出的这么多“非人”

的条件!

他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对花草的兴趣仅限于参观和欣赏。他不喜欢香气浓郁的花朵,但凡是发出甜腻香味的鲜花品种,尤其是香水百合,他基本上只要在几米之外看到就会远远躲开;他不喜欢花瓣富丽荣华的花,看着越是喜庆吉祥的花朵,诸如牡丹、芍药、琼花之类,他都会露出嫌恶的表情。

他只喜欢那种小小的,毫不起眼的,长在路边、灌木丛和树丛下的朵朵小花。每次花园里长出这样的小花,常常能一个人静静的站在一边看上许久。如此奇怪的喜好,倒是与他向来讲究低调,不好张扬的个性有着几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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