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想扯掉身上的累赘,下场猛灌凉水。
在这场比试前,他已经和另外两名剑手打过两场。
他赢了,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眼下这场比赛格外重要,也格外艰难。
经过二十几个回合的较量,温特斯双肩的肌肉就像烧红的铁块一样滚烫,更像几十年没上油的门轴一样僵硬。
他的大臂肌肉正在不自觉地带动整个胳膊发抖,他的双手几乎握不稳剑柄。
他手中的这柄剑,正是他必须要在酷暑披挂一身板甲的原因。
剑,大概是世上亚种最多的武器。
温特斯手上的剑,历史比较短暂,大概不到两百年。
它全长1。3米,大概是一米八的成年男子腋下四指到地面的距离。
剑刃无樋,长度接近1米。
它的剑格特别大,足有两尺。
巨大的剑格是这把武器的灵魂,缺少它,很多剑招就无法施展。
这柄剑很长,比绝大多数剑都长。它的重心在剑格前一掌,必须要双手使用才能发挥威力。
相较其长度,它的重量则出人意料的低。温特斯正在使用的这把剑全重只有1。4公斤。
大多数情况下,军官生称它为“剑”
。
如果谈话中出现其他种类的剑,导致词义混淆,军官生则会称它为“我们练习的剑”
。
或者单纯因为它比一般的剑都要长,称呼它为“长剑”
。
长剑只有1。4公斤,但是发力正确也足以击碎骨骼、劈开血肉。
这也是温特斯在炎炎夏日冒着中暑的危险,也要穿着整套骑兵甲的原因。
温特斯,以及他的对手,用得都是没开刃的真家伙。
温特斯已经快被汗水煮熟,但他不在乎。
他一心只想赢下这场比赛,赢下面前这个他六年来都没战胜过的人。
而现在,正是他最接近胜利的一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
透过头盔上的栅格观察窗,他瞟了一眼场边的记分板。
他17分,对手12分,他从来没领先过对面的家伙5分之多。
谁先拿20分谁赢,而温特斯现在手握赛点。
他反复叮嘱自己:“冷静,冷静,只要三分。”
他的大脑飞速思考:“艾克想要追上比分就必须要主动进攻,我可以等一个破绽。”
心意已定,温特斯从等待区进入了比赛场地。
他右脚探出半步,下身扎稳丁字步,腰板挺的直直的。右手在前左手在后握住剑柄,双手下沉到了肚脐的高度,剑尖则朝上指向对手的咽喉。
温特斯修习的长剑术源自国父、联盟陆军元帅、剑术大师[内德。史密斯],这套剑术的核心内容之一便是“架势”
。
温特斯此刻的架势被称为“犁式”
,攻防兼备。
而且他偏爱保持自己的利手和强侧腿同时在前。
他很清楚他的体力已经干涸,僵硬的姿势在围观的同学们看来肯定很滑稽,不过他也顾不得丢脸。
脑海中的时间流逝的总是快一些,脑子里面想了一大堆东西,但在现实世界中只过去几秒。
();() 温特斯的对手正保持着一个和温特斯差不多的架势朝他逼近。
正如温特斯所预料到的那样,他手握赛点,他的对手决定打得更激进更主动。
否则,温特斯一次赌博式的突袭都可能立刻结束比赛。
对手的剑尖同样指向温特斯头部,脚下却大步朝着温特斯右手边移动,试图占据温特斯的侧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