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牧梵捏了捏鼻梁,低不可闻地叹口气,“可惜,最该明白的人一直糊涂。”
他低沉的嗓音潺潺在耳边响起,是从未有过的低落,让沈牧笙愣得说不出话来。记忆里,这个大他5岁的哥哥就像一尊百炼成圣的金刚佛,喜怒不形于色,更不会让人窥见软弱。
时隔多年,沈牧笙仍然记得他们兄弟初次见面的情形,那是一个冬天,父亲把一个又瘦又黑的男孩领进沈家,介绍道:“牧笙,这是哥哥。”
正在拼玩具车的沈牧笙抬起头,仔细打量着面前瘦巴巴的男孩,没来由地就产生了亲切感,也把母亲之前的交待抛之脑后,脱口就亲热地叫起“哥哥。”
话音刚落,耳旁便响起杯子摔在地板上的碎裂声,随即而至的还有母亲重重的巴掌,“你个蠢货,叫谁哥哥呢?我给你生过哥哥吗?”
沈牧笙捂着发烫的脸,委屈地望着怒火冲天的母亲,“是爸爸……”
“他让你叫你就叫?”
母亲扬手又是一巴掌,“路边捡来的野种,也配让你叫哥哥?”
“叶庆慈,你有什么冲我来,拿孩子撒什么火?”
父亲一把扯开母亲,撂下话,“不管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牧梵都是我沈长青的儿子,以后沈家就是他们兄弟两的。”
“你想把家业也分给他?”
叶庆慈压抑着怒气,额上青筋尽显,“做你的春秋大白梦吧,我这个沈太太不同意,他休想拿到一分钱。”
沈木青愠怒地瞪着妻子,忽而冷哼,“沈太太?呵呵,当初要不是你爸拿枪硬逼我娶你,今天坐在沈太太位置的就是牧梵他妈。”
“你……”
提起当年的事,叶庆慈无言以对,只能狠狠地咬牙,“哪有怎样?自古成王败寇,我才是你明媒正娶的沈太太,而那个狐狸精死也别想入沈家族谱,她生的儿子一辈子都是野种。”
“可我最爱的女人永远是她。”
“沈长青……”
叶庆慈扑上去,哭骂道,“你个王八蛋,终于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
经年之后,沈牧笙早已模糊了在这场争吵中,母亲和父亲到底谁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可沈牧梵的表情永远印刻在他的脑海里,抹之不去。
那是哪个年龄不该有的老成、冷漠,还有隐隐的狠戾,让人觉得他在仇恨鄙视这豪华别墅里的一切,当然也包括自己这个弟弟。
而事实也是如此,16岁成年礼后,沈牧梵便搬出沈家,再回来,竟是为了帮他们孤儿寡母从豺狼虎豹嘴里抢回家业。那一年,他29岁,是华尔街最年轻的银行家,可为了让天真的弟弟徜徉于医学海洋,他毅然接手沈家所有生意,周旋于堂兄叔弟之间,通过5年的时间,把沈家成功漂白,让母亲可以在瑞士安享晚年,让自己可以无忧无虑地完成职业梦想。
在沈牧笙眼里,沈牧梵是神一样的存在,被枪抵着太阳穴,仍能不紧不慢地抽出一根雪茄,然后在擦火柴的电光火石间,已反手擒住对方,动作狠戾决绝,让人不寒而栗。
这就是沈牧梵,笑能藏刀,不笑能让人买刀切腹。
可惜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再铮铮铁骨,遇到爱的人,也化成了绕指柔。
想到他为唐糖付出的一切,沈牧笙惆怅地喟叹,“哥,再找个合适的人吧。”
沈牧梵握电话的手紧了紧,眼里有深沉光芒掠过,“唐糖什么时候回来检查?”
他避而不答的态度,让沈牧笙终于明白了颜子衿说过的那句话,“对她而言,唐糖不仅是爱,还是执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