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喜欢混血儿,只要连之毕业后不定居国外,洋妹子嫁到咱们这来,我是没什么意见。”
“就是嘛,孩子喜欢就成。”
……
初语&于连之:“……”
你们要不要这么开明啊。
初语胳膊肘碰了碰于连之,“哥,我也喜欢混血的小侄子小侄女。”
于连之:“我真没交女朋友。”
正在谈论给混血儿取什么名字的姑嫂俩,闻言一个眼神杀过来,“没女朋友你回来干什么?”
初语在一旁幸灾乐祸,笑的乐不可支。于连之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拉她下水,“妈,姑妈,你们有空关心我那没影的女朋友,还不如操心一下言言,刚才可是她的一个男性朋友送我们回来的。”
他在男性朋友上加重了语气,这姑嫂俩果然转了矛头——
“男性朋友?认识多久了?”
“做什么工作的?家里都有些什么人?”
“改天让他来家里吃饭,先让我们看看过不过关再说。”
……
初语一个头两个大,整个人都不好了,“妈,你们瞎说什么呢,真的只是普通朋友。”
见她说的笃定,姑嫂俩又道——
“普通朋友也可以慢慢发展的嘛!”
“如果合适可以先处处看嘛!”
“又不是让你直接结婚,先谈个恋爱培养培养感情嘛!”
……
初语目瞪口呆,所以,她们究竟是想让她找男朋友还是不想?大人的心思好难猜!
一顿饭吃的热热闹闹,等吃完饭送走舅舅一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若不是想着于连之刚下飞机太累了,大人们还准备通宵唱歌搓麻呢!
初语喝了点酒,有些微醉,洗漱后就直接睡觉了,所以就没有看到简亦承给她发的短信。
简亦承今天看见于连之的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是谁。
简亦承暗恋初语的事,是从初中就开始的,只不过那时候他们都在好好学习,所以他也就没挑明。
高考之后,他估分跟初语差不多,所以想也没想的把初语的志愿照抄了一遍。为的就是大学能继续跟她一个学校。
然而家里知道他的志愿后,都不赞成,他爸更是强烈反对。因为他们一直以为他会继承祖业,去当个警察或者是相关行业,没想到他选择了当兽医。
没错,不是医生,而是兽医。他之前从来没透露过有这个想法,也没看出来他对动物有什么喜爱,冷不丁的报了这个专业,家里人都以为他这是叛逆期还没过,故意跟家里唱反调呢,于是揍了一顿,逼着他改了志愿,然后扔到小叔部队里改造了一个暑假。
他家里人不是警察就是军人,作风都挺强硬,遇事都是拳头解决,所以就这么暴力解决了他的“叛逆”
。
说起来,简亦承在初中确实叛逆过一阵,因为他妈去世后,他爸娶了后妈,所以他那时候挺想不开,做了不少中二病的傻事。比如跟着不良少年瞎混之类的,特别幼稚的想要吸引大人的目光。不过也就叛逆了那么一段时间,很快就改邪归正了。
因为他爸察觉了他的抗拒,在调到江城工作后,特意把他也带出来了,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在江城读高中的原因。父子俩单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也就慢慢解开心结了。最重要的是他那时候遇见了初语,并且偷偷喜欢上了她。但她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所以为了能与她般配,他就开始好好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与过去断了个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