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您别伤心了,是奴婢和小德子非要跟着您来的,小德子要是泉下有知,也只希望您能好好活下去。”
月桃擦干净刘楚楹脸上的眼泪。
活下去,轻描淡写的三个字,对于她而言却是太难了。
身处敌国,却要向母国传递消息,其中的艰险自不必说,且一旦查出来了,她们都必死不可。
可是她没有反抗的能力,等赵大人回了北襄,肯定会把这件事告诉北襄帝,他自然不会心疼她,更不会心疼母亲和弟弟。
她倒在被褥上,突然涌起了一个念头。
或许她成为新王宠妃,一切都能迎刃而解。
娇颜
十日后,送亲队伍返回北襄。
这十日,赵大人想尽办法接近厉族新王,偈亥大王既然已死,那和亲的对象当然就成了新王,可新王忙于平叛,根本没有时间见他。
要想让九公主攀上新王,没有什么比成亲有了名分更为重要,这也是赵大人唯一能为刘楚楹做的,当然,他这样做真正为了什么只有他自己清楚。
可惜直到他们要走的这一天,新王也没有出现。
北边严寒,刘楚楹水土不服又连遭惊吓,这段时日都在帐子里养身体,还是第一次出来。
她披着一件素白色的斗篷,带着帷帽,隔绝了外人的窥探。
可她身量修长,哪怕不露脸,光是站在那,周身那无与伦比的气质也在诉说这是个举世无双的美人儿。
“臣等拜别福安公主。”
以赵大人为首的送亲官员齐齐行礼。
刘楚楹只是轻轻抬手,她与这些人已经无话可说。
赶在最后一刻,马蹄声越来越近,透过薄纱,刘楚楹认出了那匹黑马。
黑马上的人不仅那天救了她,还是厉族的新王。
可惜那日她身上满是血污,也不知道他对她是何印象,可千万不要厌了她。
刘楚楹默默解开了绑着帷帽的带子,现在只要风一吹,帷帽就能扬走,希望这一眼,能让他忘记那日的狼狈。
马蹄声越来越近,刘楚楹的心跳也越来越快。
母亲说,男人第一眼看的无非就是女人的容貌和身段,只要这两者好,越是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让他看得着摸不到,他越是能把你记到心里去。
那黑马跑的极快,还没到面前,风就刮了过来,帷帽如愿以偿的被吹走,露出张倾世的娇颜。
刘楚楹猜测今日新王会出现,所以下了心思,那日过于狼狈,今日她素面朝天,唇不描而红,乌黑的长发半挽着散在身后,不添任何装饰,素到极致却也美到极致。
吹翻的帷帽惊了黑马,它嘶鸣着扬起前蹄,刘楚楹一个踅身,本来是想让新王看到她,却被黑马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躲去,可身后的月桃并没有反应过来,眼瞧着就要摔在她身上。
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掌紧紧捏住了她的手腕。
刘楚楹瞬间红了眼眶,这也是她练就的本事,无论何种情况,只要她想哭,甚至能精确到流出几滴泪。
白衣,黑发,红唇,小鹿般受惊的眼眸,泛着水光,就像藏于湖面的朝霞,离得近了,还能看到隐于她眉间的一颗红痣,平添了几分妩媚,这种矛盾的美,恐怕换做这天底下任何一个男人见了都抗拒不了。
“多谢。”
刘楚楹原本冰冷的手,被他握住的那一块,烫的简直快要烧起来。
眼前的男人单手就稳住了黑马,若不是这异域的装扮,刘楚楹都要以为他是中原人。
虽然生的和厉族人一样高大魁梧,可是那张脸却没有半分厉族人的粗犷,浓眉深眼,高挺的鼻,微薄的唇,最出彩的莫过于那双蔚蓝色的眼眸,与他抹额上那颗蓝宝石交相辉映。
他只是看了刘楚楹一眼便收回了目光,松开了手,继续御马追赶赵大人的车轿。
“公主”
月桃赶紧扶住刘楚楹,目光却不由自主的瞟向那黑马上的人。
刘楚楹喘了一口气,那双眼睛给她的压迫感太强,哪怕是父皇,也没有如此威严,这位新王看上去绝不会超过三十,这条路不是一般的艰难,更别提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传消息回北襄,除非她不要命了。
新王这次来是要把议和的文书交给赵大人,本来去年北襄和偈亥大王签议了一份,但换了个王,当然得除旧迎新。
这次暴乱,看上去是新王大获全胜,但厉族有九个部落,之前效忠偈亥大王的,还有不服他一个女奴生的儿子登上王位的,大有人在,所以这些日子,他都忙着平叛,并不是在躲着赵大人。
赵大人喜上眉梢,议和是北襄多年的心愿,没说几句话,他就把目光看向刘楚楹,说的什么自然不言而喻。
刘楚楹紧紧抓着月桃的手,要是能和新王完婚,对于她自然是好事,可她知道这件事很悬。
就说厉族此刻的动乱,新王要想兵不血刃的拉拢叛乱诸王,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他们的女儿,至于一心求和的北襄,无论他娶不娶自己都不会影响议和的事实。
所以高下立判。
“走吧。”
刘楚楹当然知道赵大人为了促成婚事,会有多么努力的推销她,可是她有自己的尊严,哪怕微不足道,她也不想被人指着评头论足。
一个厉族男人突然挡在两人面前,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刘楚楹瞧,丝毫不知收敛,他手里拿着刘楚楹的毡帽,虽然她们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但能猜到。
和厉族男人一样,厉族女子大多生得高大粗犷,在这草原上风吹日晒,偶尔有个小麦色的皮肤就已经够稀罕的了,更别说像刘楚楹这样细皮嫩肉,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