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医生。”
这眼神,跟只迷了路的修狗似的:“不嫌弃的话,叫我一声谭哥吧,在医院里被叫医生,总有种下一刻就要去工作的感觉。”
骆居忍不住说:“谭哥不喜欢当医生吗?那为什么还要学医?”
“不是不喜欢,而是……”
谭昭组织了一下语言,“你懂的话,没有人会喜欢上班,哪怕是自己热爱的东西,至于为什么学医?想学就学了。”
骆居今年刚刚二十岁,在他看来,谭昭医生无疑是个非常出色的社会人,他不仅医术好,还会打妖怪,就算是搁热血漫画里,都是极其厉害的人设,他本来以为会听到非常高大上的理由,却没想到……这么朴实的嘛?
“谭哥,你说我应该去上学吗?”
上学?哦对,骆居这个岁数,确实应该是在上学,而不是在跑腿送外卖:“那要看你自己的意愿,因为那是你自己的人生。”
“你现在送外卖,挣的是辛苦钱,应该会比一般大学的毕业生赚得多,但你确定要送一辈子的外卖吗?”
谭昭轻声开口,“我并没有歧视外卖员这个职业的意思,但从社会层面上来讲,它并不是一份可以持续一辈子的职业,你确定做好了舍弃学业的准备吗?”
骆居哑然,他当然并不准备送一辈子的外卖,那样真的太累了,可如果回归校园,他并不确定自己能读出什么出息来。
大学还有三年的时间,三年的学费加上生活支出,还有妈妈的医药费,骆居并不确定自己能读到毕业。
“我不确定。”
骆居垂下头,有些懊恼自己的无用,早知道今日,他从前一定好好学习,哪怕学一门外语,他也能接点翻译的工作,“我好没用啊。”
什么都做不到,还倒霉地遇到三次妖怪,他人生的好运,似乎截止在大一上半学期的期中旅行了。
“别轻易否定自己。”
一只大掌落在他的头顶,是温暖的,骆居久违地有种眼眶酸涩的感觉,父亲去世后,就再也没有人这么教导他了。
骆居吸了吸鼻子,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缓下来,但是他做不到,三次死里逃生没让他害怕,现实的艰涩却让他受尽委屈。
其实半年以前,他还是不可一世的富家大少爷。
谭昭沉默地看着病床上的少年躬着身子抽噎,他识趣地没有说话,看着少年人宣泄完心情的心情,他才又坐回了床边。
这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请进。”
这里并不是单独病房,是暂时输液的输液室,十块钱一个小时,只用简单的玻璃推门隔开,不过门上贴了磨砂膜,可以隔绝视线。
门很快被人推开,谭昭扭头,就落入了一双似水寒潭的眸子。
“哟,这不是宋队嘛。”
“谭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宋有程没想到在这里还能见到这个人,脸上讶然一闪而过,最后视线落在了还在输液的骆居身上:“你好,我是衡安市妖管局六队队长宋有程,这是我的副手,小岸。”
骆居看向两人:“我知道,不用再介绍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