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燕提议:是否可以考虑把李涯除掉?
程浩思忖了一会儿,觉得不妥。
先,李涯怀疑自己,赵汉山和行动队的其他人都知道了,如果刺杀李涯,自己嫌疑肯定最大,无论如何都洗脱不了嫌疑。
哪怕能做得不留一点证据。安保局那些头头脑脑,为了他们的安全(也怕遭人刺杀),肯定会抱着“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
的想法,把自己除了。
其次,除掉了李涯,还会有张涯、王涯,行动队好几个人等着上位,尤其是他手下两个副队长,一个比一个狠,一个比一个凶残。
程浩不愿意除掉李涯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李涯人虽然精明,像一条猎犬一样查案,也没有什么信仰,但他是学法出身的,在他内心认为,法就是他最高的信仰。
他认为他所做的事是忠于法律,虽然他经手抓了不少抗日分子,但他不认为他是在为虎作伥,残害忠良,他认为他是在严格执行汪政府制定的法律。
也正因为如此,他抓到了抗日分子,即使已经确认了对方的身份,他还不遗余力地去搜集证据,并按汪伪政府所制订的所谓程序把对方移送法庭。
虽然这些抗日分子最后大多都未经任何审理就被残害了,但李涯至少没有亲手“违反法定程序”
杀害其中一个人。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李涯并不是坏到极点的人。
他只是忠于他所谓的法律和职守。
可惜,他并不懂得“恶法非法”
的这个道理。
不懂得把枪口朝上抬高一厘米。
那你怎么办,有李涯派人阴魂不散地跟在后面,咱们啥事也干不成啊。柳燕说。
其实她心里更多地想着尽快恢复去金陵大学排练。
当然,她也担心程浩因去执行任务而暴露。
我来想办法。程浩又如是说。
好的。柳燕现在对他是越来越相信了。
次日是周末。
程浩来到马路上的公用电话亭,进去打了一个电话。
“冈本先生吗?你好,我是程浩。”
程浩嘴里叼起一根哈德门,“随意”
一瞥,看到了远处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尾巴”
。
“程桑啊,怎么这么久没来领事馆坐坐,陪我喝喝酒呢?”
冈本在电话那头大声说。
“今天你有空吗?我请你吃盐水鸭、凤尾虾,喝绍兴的黄酒,虽然不一定比得上你们的清酒,但绝对是正宗的。还有,我给你准备了一道更妙的下酒‘菜’。”
程浩一边说着一边掏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给烟点了火。
之前那个“尾巴”
骑过去了。街角又来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正在和一个摆地摊卖桃子的妇女讨价还价。
“程桑你就别卖关子了,我性子急。还有什么更妙的下酒菜呢?”
冈本在电话那头好奇地追问。
“冈本先生,你之前要我去淘明代刻印本的《金瓶梅》,我现在在雨花台一个旧货市场找到了。你说,这是不是最好的下酒‘菜’呢?”
冈本哈地一声大笑:“真的?这可真是太好了!我一直想要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