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一直往下淌,怎么也擦不完似的。
他突然想起,每次自己在车上和人亲热,有时也、会遇见点性子烈的,又踢又咬,这种时候,宋春风往往就更加兴奋,也乐意陪着玩下去,甚至挡板都不放下来。
有新来的保镖扭头,迟疑着要不要出手。
宋春风一个烟灰缸砸过去:“别他妈坏老子的好事!”
很好,这的确是他想要的效果。
他一步步下了台阶,捡起地上碎屏的手机,血已经濡湿胸襟,还在一滴滴地落在地上。
对面还没挂,似乎意识到了事端,只有刻意压低的呼吸声。
他僵硬地笑了一下:“喂?”
世界在他面前扭曲了起来。
凭什么
再怎么是长辈,他可是宋家的大少爷,也是名义上的接班人……不,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掌权者了!
宋书灵再怎么厉害,到现在也没个后代,那他挣来的东西,不都是自己的吗?
都是一家人,凭什么不帮着自己?
凭什么要胳膊肘往外拐?
其实宋春风的想法很简单,这小歌手无父无母的,在世上没有任何的亲人记挂,天天辛苦地跟狗撵似的去走穴唱歌,能挣多少钱啊,这辈子多没劲啊!
正好,和阮榛长得有些像。
意外在某种程度上,和机遇有什么区别呢,阮榛敢把排泄物砸他脸上,凭什么不报复回来?
要是这个小歌手死在火场里,不就正好偷梁换柱,说是小夫人意外身亡。
长得像,操作一下,自然能瞒天过海。
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抹杀掉阮榛的存在。
宋春风都想好了,他房子那有个地下室,正好给阮榛锁在里面,自己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从今以后,世间再没一个阮榛,敢和自己叫嚣
要剥夺对方法律意义上的身份。
而这个小歌手,只需要花很少的钱打点,是社会最底层,最无人在意的一只蝼蚁。
能以“小夫人”
的身份,埋在宋书灵安排的高档墓穴里,算他的福气。
可为什么三叔出现了。
事情似乎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展。
对面小心翼翼地问:“大少爷,出什么意外了吗?”
宋春风站在台阶下,阴毒地看向二楼的窗台。
他的房间里还有藏书,古董,以及收集的一些新奇的装饰。
烧毁了的话,无所谓吧?
反正三叔那里,肯定有更好的藏品,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宋春风轻声道:“有,所以现在,不用灭火了”
他扯起破了的嘴角。
“继续把小夫人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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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别墅里,居然空无一人,刚冲进一楼客厅,就能闻到呛人的浓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