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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厌倦说抱歉(第2页)

周瓒作为儿子陪护在周启秀病床前,这似乎是他们父子俩这辈子最亲近的相处。周启秀毫不在意公司的事,关于他的调查结论更显得无关紧要。他光顾着每天支使周瓒,有时嚷着要吃老家特有的一种炸鱼饼,哪怕现今已鲜少有人卖这个。有时他又会忽然想看某本冷僻的化工专业书籍或是某张旧照片。他厌恶穿医院的病号服,常指明要自己喜欢的衬衫,空荡荡地套在骨架似的身上。偶然心血来潮,周启秀想起一个许多年没见的儿时朋友,周瓒听都没听说过那个人,还得想方设法地去联系。他们父子俩一天一个花样,一个想到什么就要什么,一个不知疲倦地替他找来。这些琐碎且看似无关紧要的事填补了

镇痛剂过后的清醒时光,也覆盖过消毒水气味里的绝望气息。

这时的子歉却有一种近乎天真的执拗,他拒绝亲眼看到周启秀一步步被死亡带走,他受不了。他在剧烈的哀痛中瑟缩、远离,仿佛这样,二叔永远如他在乡间眺望时所见,有着宛如青年人的英俊、中年人的温和和老年人的睿智,时光与病痛不可侵蚀。子歉将自己全部的注意力投注在工作里。调查期间,公司账户冻结,几个在建的重要项目也被迫停工,上自管理层,下至基层员工无不人心惶惶,传言满天飞,银行高层一再示警。他不愿放弃公司,哪怕做徒劳的努力,那是二叔一辈子的心血,不能就这么付诸东流。

秦家的老保姆连续数天给子歉打电话,说阿珑的状态很糟糕,哪怕子歉去看她一眼也好。子歉答应了,他和阿珑的事他亲手开启,也该亲手了断。

阿珑在乡下的外婆家休养,子歉依照老保姆的指引找到她时,她在水库旁钓鱼。阿珑的钓鱼水平得自老秦的真传,子歉也比不上她。

浮标在水里漂荡,鱼竿在阿珑手中,人却在折叠靠椅上睡着了,曾经肉乎乎的小圆脸如今最醒目的反而是尖下巴,眼角泪痕未干。子歉蹲在阿珑身边,水风清寒,他替她把膝盖上的薄毯子往上拉了拉,她没有醒,嘴唇微翘,是过去爱娇的模样。

阿珑做过子歉的女人,最切实的一个。

他答应和她在一起时,她环着他一直跳,如果力量足够,她恐怕会将他抱起来转圈圈。她高兴、悲伤、热爱和憎恨都用最直接的方式表达。子歉何尝没有被阿珑的娇憨打动过,她说“周子歉,我要给你生孩子”

。他甚至想,最好要是个女儿,像她才好。他也会是老秦那样的父亲,把女儿保护得无忧无虑,无路可退时仍不忘给她留条后路,只要她想要,就替她得到。

他们从哪里开始走错的呢?从他开车刮倒她,还是在百日宴的游泳池里将她捞起来?子歉慢慢起身,退到阿珑身后,恶念是在前一秒冒出来,夹带绝望瞬间占据了他。他已厌倦向任何人说“抱歉”

,错就错吧,他生来是错,至少能将其中一个错了结。

阿珑毫无防备地栽入水库,没有激起多少水花,那响动还不如折叠椅落地的声音。子歉退后两步,脸上有种疯子般的平静。阿珑似乎在水下挣扎,他看不见,却知道她此刻在下沉,随之下沉的还有他身体某个温软跳动的部位。她是唯一不顾一切、不问因果去爱他的人。子歉不肯承认,但他知道占据二叔心中最重要角落的人始终是冯嘉楠;他的生母有新的家庭和很多孩子;祁善是周瓒的;青溪爱钱也爱安稳……只有秦珑爱周子歉。

子歉发现自己眼角冰凉,在他思绪觉醒之前,身躯已奋然跃入水中。他找到了阿珑,捞起

她,紧紧把她抱在怀里,像环抱着他最后的温暖。

阿珑在肺部火辣辣的感觉中恢复意识,刚才恐怖的记忆回到脑海,她开始连呛带哭,然后看到子歉放大的脸,像做梦一样。他也哭了,哭中带笑。是喜极而泣吗?

“我知道你会来救我的。”

阿珑全身都在颤抖,她投进子歉怀里,用力得快要钻进他的心。

听说阿珑因为落水住进医院观察,周瓒和祁善去看望她。她不厌其烦地对他们说起自己打瞌睡掉进水里的狼狈笑话,幸亏子歉赶来及时,否则她已经成了水鬼。阿珑说子歉是她的福星,也是她的大英雄。

祁善原本也没把自己与子歉的分手原因完全归咎于阿珑,和周瓒在一起后,她对阿珑更无芥蒂。阿珑最近过得不易,上一回住院,她床前床后全是别人送来的花,探视的人络绎不绝,现在除了子歉和老保姆,再无人管她死活。阿珑拉着祁善滔滔不绝,可是周瓒下午约了设计师看新酒吧的设计图,祁善要替他去陪阿秀叔叔,他们不能久留。

离开前,阿珑拍着胸口庆幸道:“祁善姐,你要是没跟周瓒好,我真不敢见你们了。你不知道我松了多大的一口气,做坏人的滋味不好受。”

周瓒嗤笑一声。祁善对子歉说:“让她少说电话,对喉咙不好。”

子歉点头。

阿珑嘴巴偏关不住,又朝周瓒挤了挤眼睛,“对了,我还要谢谢你呢!”

善听不懂这话,没来得及问就被周瓒拉走了。

房间里又静了下来,值班医生过来巡房,说阿珑没什么事了,下午就可以出院。阿珑顿时轻松,对子歉笑道:“你可以回公司了。”

他说:“好。”

“周子歉,我给你半天时间考虑。”

阿珑语气轻快,“在出院前你甩了我都来得及。我爸我妈不知道会判几年,我什么都给不了你,还会拖累你。你看,你又救了我一次,我们两清了。我绝不会伤害你,也不会伤害你的家人。”

子歉皱眉道:“你的话确实太多了。”

他去给她热汤,阿珑用力地按床头的召唤铃,哑着喉咙大声喊:“护士,护士,我现在就要出院!”

子歉说:“我明天去二叔那里,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去看看他……不想去也可以,就在家等我。”

他走出病房,可房间里还留有淡淡合欢花香。子歉毕竟是男人,对小节之处并不敏感,阿珑却有个嗅觉灵敏的鼻子。无论是子歉的公寓还是他在周启秀家的衣帽间里,都有阿珑放置的合欢花香氛,她喜欢这个味道,也想用这味道在他身上悄悄打下自己的烙印。

那天阿珑哭困了,打了个盹,可子歉走到她身边时,她已有了知觉。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但阿珑知道是他,女人对自己深爱的人有天生的直觉,况且还有他衣服上带着的熟悉味道。

子歉疯了,阿珑陪他一起疯。可他若清醒,

她愿用一个谎言换两人相依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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