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邻居。
我到“隆基”
时,还不见明思人影。钢琴里流淌出的旋律时急时缓,让人有些心神不宁。
有人重重地拍了下我的肩膀。我回头便看到明思大咧咧的笑脸,早在多年以前我就觉得他的笑容有着莫名的亲切感,即便是我们还未建立“邦交”
时候,我都会忍不住去关注身边这位“风云人物”
。
他穿了件白色运动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额角和鼻尖渗出了细细的汗珠,看上去就像个运动过后大男孩。我有些羡慕他,女人总是比男人衰老的更快。
“外面很热?”
我递了张纸巾给他,他点点头接过去擦了擦额角。他离我很近,身上地热气一波波地腾在我的脸上。这个味道就如那一年一样,他每每抱着篮球坐回我身边时,即便是在奋笔疾书的我也总会忍不住心神不宁一阵。
“还没看够?”
回过神的我睨他一眼便不管不顾地转身往前走。我想,我或许是脸红了。
他嘿嘿笑着从后面赶上。出了“隆基”
,我们站在路边踌躇了一阵。
“倪总想吃什么?我请客!”
“我没什么特别想吃的,你定吧。”
他环视了街边的几家店,最后指了一家:“去那!”
“哈?炸酱面?”
我忍不住撇撇嘴,“小气鬼!有钱人是不是都像你这么小气啊?”
“晚上吃面多舒服啊,再说了,我也是为你这身材着想,这还没嫁人没生孩子呢,啧啧……”
“喂!”
我以眼神制止了他对我的人身攻击。
“说正事!说正事!你说的好事是你之前说的那个单子搞定了么?”
炸酱面馆的生意无论何时都不赖,人来人往的伴随着传菜的小伙子们的吆喝声,整个面馆都显得十分得嘈杂。
我不禁提高音量:“是搞定了,不过约你不是为了庆祝这事。”
“快说说,什么好事?”
明思显得有些急迫。
我斟酌了一下说:“我见到秦曼了。”
明思拿起筷子的手僵硬了一瞬。这一瞬的他像是从这个环境中抽离了出来,他的宁静与周遭的嘈杂仿佛是同一空间不同时间的景象。
“唔,她过得还好吧?”
“还不错,只是……”
我抬起头看他,“只是……至今还单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