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到众饶目光,郑健起身道“诸位,刚才的话大家应该都听到了。蜜獾镇,我曾经一个人去过,而且与你们的那种诡异生物交过手,并且将之击溃。”
莫莱克“子,你的可是真的?这个节骨眼上你可不要瞎。”
泰西丝“莫莱克,你急什么?让这子先把过程详细出来行不行?”
莫莱克“子,快点当时你是怎么将那鬼东西弄死得?详细点,这个很重要!”
郑健点头,继续道“那次我去蜜獾镇,最主要的目的便是去里面的医院找药。起初十分顺利,但是等我出来时,却是惊动了里面的诡异生物。当时我被一直诡异生物缠住,用螳螂矛捅在他身体汁…
情急之下,我便用自己做的螳螂锯随手乱砍。结果我现在我的不断劈砍下,这诡异生物身上附着的树叶纷纷掉落,随后便突然间就垮塌下来,消散无踪。
然后,我现我的长矛矛尖上钉着一块金属牌子,回来后,陆鹿这块牌子是他父亲陆云山随身佩戴的铭牌。”
“什么?你那生物身上戴着陆云山的铭牌?!”
胡迪惊呼出声。
陆云山这个名字对他来,意义重大。当年他被诡异生物撕去了一条腿,眼看就要被诡异生物弄死之时,正是陆云山赶来将他拖了出去。
陆云山对他来,就是救命的恩人。
郑健肯定道“的确是,这块铭牌现在就在陆鹿的手里。你们要是不信,可以去找陆鹿问问。”
“没想到,这种诡异生物竟然能够被杀死!为什么我们当初就不行呢?”
泰西丝叹道。
老丁“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当初我们不是没和这种生物交过手,但是结果呢?几个人围攻一个诡异生物,屁用都没有!”
莫莱克“你们没听清楚吗?刚才这子可是了,他用的是螳螂矛和螳螂锯!这可都是变异生物武器!”
卡斯特“你的意思是用变异生物肢体做得武器,才是消灭它们的关键?”
“我觉得八九不离十,”
莫莱坷“威廉姆斯不是他在路边看到一些游荡的诡异生物吗?我们可以用郑健的武器去试试,要是真能杀了那些落单的鬼东西,咱们就能报仇了!”
胡迪“有道理!我觉得可以试试。”
泰西丝“我觉得应该去尝试一下,否则,我们只能放弃这里的营地和资源了。”
众人纷纷表态,应该去尝试一下。否则,他们将永无宁日。
众人决定之后,便让郑健将两根螳螂矛与两把螳螂锯都拿了出来。
紧接着便由威廉姆斯开车,带着老丁、郑健、泰西丝、莫莱克、卡斯特、夜莺等人前往现诡异生物的地方。
几人身上都穿着郑健研的铠甲,区别只在于卡斯特和夜莺身上的铠甲,是由钢铁所铸就。
威廉姆斯开车的度不快,而且边开车边在四下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那些诡异的生物应该会四处游荡,或许现在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地方。
突然间卡车猛地“嘎吱”
一声,来了个急刹车。坐在车斗里的郑健等人一下子全乒在了一起。
“妈的,威廉姆斯,你个傻货搞什么呢?”
莫莱克大声骂着,从卡斯特身上爬起来。
“诶呦莫莱克,你个缺德货。”
卡斯特捂着裤裆喊道“你他妈手往那里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