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愣着干嘛,走啊,跑两圈儿去。”
说完我就抬腿往车那边去,戴好头盔之后,朝同样也坐在车里了的段霆示意。
无数次的比赛造就了我们的默契,仅仅是一个眼神,毫秒之后,两辆顶级跑车便如同离弦之箭般同时驶出,只见火红与墨蓝的残影,几个呼吸便已经游离视线之外。
“速度能拉平沿路的梧桐树,拉长、扭曲加油站的霓虹灯光,能消除轮胎摩擦地面的尖叫声;速度也能摘掉罩在我头上的抑郁:时速达到200公里时,人们对爱情的疯狂程度,随之减弱。”
虽然我还没体验过爱情,但我憧憬并期待着,多巴胺的分泌想必与赛车时肾上腺素的涌动同样美妙。
这种对速度的痴迷与运动无关,我爱好赛车却并不热衷健身,我渴望那种全身血液沸腾的躁动,却不爱满身汗水的淋漓。
我不断加速,余光看到段霆的车紧紧跟在身侧,于是侧滑甩尾之后,连续打反手舵,通过最危险的那个弯道时,也没有丝毫减速,反而一脚将油门踩到底,几乎飞起来似的通过了那个悬崖赛道。
我不怕死,所以我总赢。
毫无疑问,这次赢家依旧是我。
过线之后我干脆利落地刹车,打开车门,看着紧随其后的段霆,嘲笑道:
“第101次手下败将,怎么样,还敢比吗?”
被嘲讽的人却并不在意,摊了摊手。
“我就没觉得自己会赢,倒是你,跟我比这么拼干什么?你知不知道刚刚有多危险,我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段霆没好气地说道,看着眼前张扬自信的人,打不得骂不得只能生自己的气。
跟个没心没肺的较什么真,又不是不知道玩儿起赛车来就不要命,还在冲动下起了好好比的心思,天知道他在那个弯道时心脏跳得有多剧烈,直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
“跟你比怎么了,跟你比就没有输赢了吗?输给你,我的脸才没地方放呢。”
我理直气壮,有比赛就有输赢,有输赢我就要赢。
虽然是个废物,但也不想做啥都拿不出手的废物,在擅长的领域,第一只能是我的。
说完之后,我感觉脸被晒得刺痛的,太阳太过强烈。
我拉着段霆进到餐厅里,老板是熟人,自觉地送上了我们常点的下午茶。
我没骨头似的靠在椅背上,段霆也没骨头似的靠在椅背上。
互相盯着对方的懒散样儿,忽然相视一笑。
我和他关系最好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俩都是废物,废到了一起,他比我好一点的是有份正经的工作——考古。
当年选专业时可是被家里人打断了腿,啧啧。
想到这里,我来了兴致,“诶,你下一回什么时候进山,能带我一起不?最近真的好无聊,干什么都没意思。”
段霆露闻言,莫名露出个我看不懂的笑,说的话我也没听懂。
“干起来挺有意思的。”
我满脸问号,就在我发出疑问前,又听他说道:
“这两个月应该都不进山了,上回挖的大件儿队里还没研究透,也就今儿有时间跟你聚,要不说咱有缘呢,嘉禾哥哥可要疼疼人家~”
“呕——”
我不给面子地哕了出来,“你给我好好说话,再厂里厂气,真把你给阉了!”
“嘉禾哥哥对我可真粗暴啊,一点也不温柔,哼~”
“段、霆!”
“我错了我错了,诶,别打我,别揪我痒痒肉啊!哈、哈哈哈哈……”
我眉毛倒竖,一个箭步跨到段霆面前,抓住他的弱点开始毫不留情地“施暴”
。
这个浑身没一点软肉的兄弟,最怕的就是痒,每次一挠一个准,保管叫他悔不当初。
“错了没!”
我揪着他腰间的痒痒肉,严刑逼供。
“错了错了,再也不敢了。”
笑出眼泪的段霆举双手投降,我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算你识相!”
和他闹完一通,从曲闻弈办公室出来后的那点不快也消失殆尽了,我坐回椅子笑着望向他,心底涌动着感激和欣喜。
有朋友真好。
失意时陪伴,成功时分享,不离不弃,同喜同悲。
虽然我知道这并不代表什么,人是会变的,对方会变,我也会变。
不过只要我记住这一分钟,那我们就是永远的朋友。
因为这一分钟已经过去,无法改变,下一分钟将如期而至。
从段霆的视角来看,青年长的实在太好,精致的小脸上铺着淡淡云霞,娇艳欲滴,仿佛一株盛开的月季花儿,笑起来仿若含着夏日清辉,隐隐要流出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