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按照那个型号买的。”
“哦。”
我应了一声,没再继续话题。
车子上了二环就开始堵车,虽然车子开了空调,可是因为我们两个都不说话,环境实在令人压抑。
“有音乐吗?”
我终于忍不住,问道。
“想听什么?”
他打开抽屉翻出一些cd碟片。
我看了看,都是古典音乐和歌剧,肖邦,贝多芬,柴可夫斯基……
我不禁咋舌,拿着碟片问道:“你不听流行音乐?”
“我听的流行音乐,你肯定也觉得过时了。”
他笑笑,打开车载p3,一首王菲的粤语老歌透过车子良好的立体声音响流淌出来。
“就算天空再深,看不出裂痕,眉头仍聚满密云。就算一屋暗灯,照不穿我身,仍可反映你心。让这候烟跳升,我身驱下沉,曾多么想多么想贴近,你的心和眼口和耳亦没缘分,我都抓不紧……”
看我脸色微变,他关了音乐,笑笑说:“你果然是不爱听这种老歌的。”
我低着头,心中开始万分后悔,为什么要把自己陷入到这种微妙的气氛当中,我环顾了一下车子内部的装饰,精致低调,但是却全部价格不菲,按照我在北京市现在的工资来算,每个月一千元,不吃不喝攒上一百年才能买的起这辆车。
我为什么要对这样的男人产生感情,到头来受罪的不还是自己吗?
我眼睛盯着自己的指甲,因为经常习惯性的啃指甲,他们已经变得又短又难看,还参差不齐。
我胡思乱想着,又下意识的把指甲往嘴里送。
他一巴掌轻轻打落我的手,说道:“不要咬指甲,这是小孩子干的事情。”
他说完,长长的拥挤的车龙开始前进,他便专注的开车不再看我。
我将目光顺势落在他的左手上,尾戒闪闪发光。
“那是什么做的?金的?”
我问。
他顺着我的目光看看自己小指,说道:“镀金!都有些掉色了。”
“谁送的?”
他沉默了一下,才说:“自己买的。在街边的一个地摊上,都带了好些年了。一直忘了拿下来,到后来,也就带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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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两点钟,我饿的胃直痛,车子终于从拥堵的环路上开了下来,谢天谢地,我们终于进了一家饭店。
这是一家很高级的西餐厅,我从未吃过西餐,一进去就有些发蒙。
侍者送来菜单,我小声对他说:“姚先生,我从未吃过西餐,这上面的英文我一个都不认识。”
“五月,我跟你说了,做人要随心所欲一点,这么长时间以来,你竟然一点都没变。”
他笑着说。带着点调侃的意味。
真是气人!
我气鼓鼓的将菜单“啪”
的一声合上,然后摆出一副暴发户特有的嘴脸,趾高气昂的对侍者说:“我要这菜单上最贵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