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响了。
程凛睁开眼按掉,准备叫旁边人起床,一摸摸了个空。被子下那块地方甚至是冷的。
“起这么早?”
他睡眼惺忪抹了把脸,确认时间是对的,早上七点半。
明明先前猫自己不上班一个人呆在家,一觉常常睡到九十点钟也是不稀奇的事情。更别提没变成人的时候,猫也还小,随便躺哪都能眯上会。
如今却成这番光景。
人类推开卧室门,就见猫已经穿戴齐整坐在沙上,连包都背好了,见他出来,精神地招呼说:“你醒啦。”
程凛恍若隔世,又看了眼墙上的挂钟,确认自己没有睡过头。
上班真的这么有吸引力吗?
程凛叼着牙刷,抓了抓自己的头,忍不住陷入了思考,是不是猫年纪小,比较新鲜就有上进心?他怎么就没有过这种积极进取的阶段?
洗漱完,程凛将睡衣脱了扔进干衣篓,往里一看,篓子却是空的。
他把脑袋从卫生间门探出去,问:“你换下来的衣服呢?”
弄脏的裤子被麦麦自己一大早搓干净,悄悄藏到滚筒里了。
“啊,我顺手扔进洗衣机了。”
猫强自镇定地转移话题,“快来喝咖啡吧,我给你做好了。”
程凛从房间出来就闻到了咖啡豆的香气,洗漱时还在揣测是否是猫的心意。现在麦麦这么说,爽利得像被丘比特的箭击中。
他迅将衣服的事情抛到脑后,双手交叉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扔进阳台的洗衣机,再顺手拿出烘干机夜里烘好的叠起来,一气呵成。等不及去卧室换衣服,程凛光着膀子先冲到餐桌。
桌上果真有一杯热拿铁孤零零站着,上面还有个极标准的白色爱心拉花。
程凛嘴角的弧度难抑,利落地给面包机上膛,装好两片吐司。
用间隙的时间换好衣服,恰好“叮”
一声,面包也烤好了。
程凛把早饭都摆到桌上,喊麦麦开饭。
脆面包配淡黄油、薄火腿,佐一杯麦氏爱心热咖啡。
呷一口,唇齿留香,暖到心田,真是神清气爽。
饶是感动,程凛推测来去,最后问坐在桌子对面的人:“你早起……是为了给我做咖啡?”
这未免有些自作多情了。但麦麦也没法实话实说,索性点点头顺坡下驴:“嗯,是的!”
程凛无视了这言语中的迟疑,攥着咖啡杯感动到心软,将退休后和麦麦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也想好了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场地大,方便猫跑动。
他看着麦麦,说:“我现在觉得晚上喝一杯咖啡也不错,你不用特意早上起来准备,多睡一会儿吧。”
麦麦答应下来,也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目前陷入的窘境。他甚至不敢回忆梦的情境细节,连刚刚程凛没穿上衣经过,他亦难以直视。
犹记得去年夏天,程凛经常仗着家里只有一只不懂事的猫,在空调房光着膀子,把音乐调到最大,一手拿啤酒一手端着猫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