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免有些不解心。
“有啊!”
她眼睛亮了起来。
“正因为自己怕痛,就不想让别人痛啊!
“成为了医生,就可以尽量减少别人的伤痛,完成自己的原望!”
女孩的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起来。
“对了,这么久以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突然想起了这个重要的问题。
“塔莎·斯特里克兰德,叫我塔茨就好了。”
我点了点头。
“班森·布朗尼。很高兴真正认识你。”
在临走的那一天,我向也告白——
真是奇怪,我分明十分讨厌医生这个物种,却对她产生了这种情愫……
人果然都很复杂……
我看着她脸上犹豫的红晕,从身后找出了一束玫红色的花朵——
玫瑰,紫红色。
我还没准备戒指,因为塔莎不是那么随便的人。
“如果……是你这样温柔的人……那……便如你所愿……?”
她的羞怯中仍带有不确定,但我还是上前一步,紧紧地,将我的天使揽入怀中。
战事平息,养病结束,劳神的晨跑与训练代替了开满迷迭香的养病生涯,时不时的军事演习代替了阳光。
生活回归了平常,但又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们都很忙,但这并不妨碍电影票的售卖以及小吃街的火爆,心心相印着,十指相扣,我们从未分开。
春花秋月共赏,夏雨冬雪同伴。
朱唇相接,时间见证一切。
半年后,趁着休假,在战友的怂身之下,我向塔莎求婚。
闪着银光的戒指轻舞在阳光下,自盒中,走到了她的指腹。
没有反转,没有海誓山盟,只有平凡的幸福。
抱着她,便如同把整个世界抱在怀中。
在我成为上尉的那天,我们走到了该有的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