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李某为保护女儿,宁死不从,被当场枪决喂狗。
女儿精神错乱,被当做活体,摘取器官进行黑市交易。
资料簿上除却简短的文字,还有大量照片。
照片上是受害者遭受关押时,罪犯使用电棍、手铐,甚至用狗链锁住他们的脖子,关入铁笼的画面。
所有的叙述都是直截了当的,没有给人留下半点缓冲空间。
人命在这里一文不值。
照片鲜血淋漓,宣月只翻了不到十页,啪的一下合上本子,呼吸沉重。
站着的人一直在审视她,“怕了”
宣月霍得抬头,“为什么给我看这个”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要你来刑警队”
林长野居高临下,平静地望着她。
“你想让我干这个”
宣月不可思议,握住资料边缘的手指都有些泛白。
林长野与她对视,眼神寂静如一片深潭。
“你能接受吗”
宣月反问“我有得选吗”
“有。”
他答,“这是警队,不是监狱,我尊重个人选择。”
“那我不做。”
宣月干脆利落地说,顺便把两大本资料簿费劲地塞回他怀里,“我年轻,又没见过世面,这种跨国重案不适合我。”
空气有稍许凝滞。
然后林长野拿稳了簿子,翻开上面那一本,轻而易举找到其中一页,重新摆在她面前。
宣月抬眼,看见一张照片,上面是个年幼的小姑娘,粉雕玉琢,笑起来有两只梨涡。
“她叫李萱苒,照片上是她9岁的样子。如果活到今天,该有14岁了。”
“五年前,这是我亲手接的案子,当时我还不是支队长。”
资料室里窗帘紧闭,锁住了阳光。
“她被人口拐卖集团绑架后,卖去缅北,专门接待喜爱幼童的嫖客。”
“人在国外,父母无论如何找不到她。不幸中的万幸,缅北军乱,无人能管,犯罪分子有恃无恐,在a上布色情广告、交易信息,这才被我们找到线索。”
“她的父母亲眼看见短视频里女儿被人奸污的场面,哭得不成样子,跪在地上求我一定要把她带回来。”
偌大的资料室里,除却他的说话声,只剩下宣月沉重的呼吸声。
林长野的叙述与资料上的文字风格一致,不带任何修饰,只是简单描述事件本身。
每一次停顿,听的人心就又沉下几寸,如坠深谷。
他说到一半,停了下来。
宣月忍不住催问“然后呢”
“然后我第一次卧底,去了缅北。历时二十三天,我们找到了犯罪集团的一个窝点,顺利救出十二名受害者。”
“她也在其中”
“她不在。”
“那她去哪了”
故事的开头,他就说过一个“如果”
“如果活到今天,该有14岁了。”
可即便有所预感,宣月还是问出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