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老头哈哈一笑,倒是不在乎这些,笑道:“相逢即是缘,我与二位有缘!”
“孙女有些不听话,别在意!”
“没事,柒柒是个善良的孩子!”
王权倒是不在意。
三人去了屋外闲谈,沈柒柒则是和她的小零食们不离不弃。
直到床上的被子动了,一只小兽闻着味钻了出来,一人一兽四目相对。
“咦?”
沈柒柒的目光被吸引过去,一把抓住了钢蛋命运的后脖颈子,“好白的小狗狗!”
狗?
小屁孩,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皿??)??3??
人类小孩,还敢抓本兽!
钢蛋抬起了爪子,思索半天,这家人是王权的救命恩人,还是算了。
“狗狗,吃糖葫芦吗?”
我谢谢你哦!
钢蛋白了柒柒一眼,不想和小屁孩计较。
和老伯聊过后,王权算是弄清楚了被传送到何处。
小镇名叫平和镇,位于大临国的边境,至于具体是陨仙河的哪,就不得而知了。
还有一点就是,王权已经睡了一个月了,这期间,胡桃一直深入简出,主要是怕给老伯一家带来麻烦。
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王权一直待在沈老头家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养好伤。
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靠着紫金仙火,他驱散了寒气,彻底痊愈,根基稳固,并未受损。
一个月相处下来,王权对沈家祖孙俩了解了许多。
一老一少相依为命,家里虽是清贫了些,却也过得去。
沈老伯待人和善,沈柒柒古灵精怪的,还是社交牛批症外加吃货一个。
王权时常深夜去林间狩猎些野物,这样既可以改善沈家祖孙俩的伙食又能换些钱财。
因为王权的手艺太好,沈柒柒天天绕着他转,诠释了什么叫做吃货的基本修养。
最郁闷的要数钢蛋了,天天要跟一个把它当成狗的小屁孩玩,烦都烦死了。
胡桃倒是很享受这段平和的时光,或许是大家都失去过亲人,反而更加珍惜眼前。
又是一天深夜。
王权扛着肥硕的野猪走进小院,为了不引人注目,他一身粗布衣服,不管怎么看,都是一副农家小伙模样。
至于那衣服则是沈老头儿子的。
王权拍拍野猪的屁股,有些骄傲地说道:“老爷子,怎么样!”
沈老头看的出神,眼眶不禁湿润了,他好像看见了自己的儿子。
“好,好啊!”
沈老头点点头,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自从捡到这对孩子,曾经的家好像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