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藏字怎么写?”
金朝还没放过他,又抓起他的手要他写在掌心上。
沈满棠炸毛了,又想像以前早读时一样,卷起铺盖滚到另一边去。可他的脚坏了,现在还搁在金朝的身上不能动弹。他只好睁开眼,又用瞬间的好记性糊弄了过去。
金朝没有为难他,接着读了下去:“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
沈满棠一般撑不了多久就会睡着。可金朝一听到他呼吸声重了,就会拍拍他的脸:“在听吗?”
“在听,在听。”
沈满棠意识混沌,胡乱应道。
就这样,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完成每日的早读互动。金朝心里也清楚,这种学习方法对沈满棠来说收效甚微。可不知为什么,他每日还是不厌其烦地想把他叫醒。
在去学堂的前一晚,沈满棠终于拆去了绷带,白皙的脚背上不可避免地留下了红褐色的疤痕。
“丑丑的。”
沈满棠晃动着脚丫,有些不开心。
沈沧:“时间长了会淡掉的。你是小姑娘吗?这么爱美。”
沈满棠不服气地告状:“姆妈!二叔说我是小姑娘!”
傅君佩正和芦荟商量着,想给沈满棠的衣柜换个季,因此并没有搭理他。金朝给芦荟打着下手,听到沈满棠的话不禁轻笑出声。
沈满棠见没人搭理他,只能自顾自地念叨着:“我不是小姑娘,你才是小姑娘。”
过往六年,沈沧对沈满棠的评价一直是:和他亲爹一个德性,文弱的像个姑娘。资质平庸,心肠还软,恐难堪大任。可这半年来也不知怎么的,他对沈满棠是越看越顺眼,觉得他格外招人喜欢。哪怕未来接不了沈家的营生也无甚要紧,能留在家里讨傅君佩欢心就行。
沈沧突然起了兴致,悄声道:“儿子,叫声爸爸来听听。”
“不要。”
沈满棠果断拒绝。金朝说了,他不想叫就可以不叫的,何况沈沧刚刚还那般戏弄他。
“叫一声给你买巧克力吃,比小姑买的还好吃。”
沈沧也不泄气,利诱道。
“不要。”
沈满棠不为所动。金朝给他做的糖味道上虽然比不上外面买的,但胜在有新意,好多都是他没见过的品种。而且他特别享受看金朝做东西的样子,偶尔帮点倒忙也觉得新奇有趣。
沈沧诧异,孩子大了不好骗了。他又问道:“那你要什么?你说一个出来。”
沈满棠沉思片刻,想到了什么。他抬头,眼圈红红地看着沈沧:“你可不可以别让元宝穿这身衣服了?学堂里别的同学老笑话他,我不高兴。”
这套白大褂、紫马甲的标配佣人装金朝已经穿了快三个月了,冷的时候就在大褂里面缝上一层夹棉布,天气暖了就把夹层拆掉。两套一模一样的佣人服轮换着,看起来就像是一件衣服连穿了三个月。
学堂里,常遇青总是当面挑衅金朝,嘲讽他是买不起衣服的穷鬼。金朝从未搭理过他,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可这却让沈满棠心里更难受了。
“行,那我给他买新衣服的话,你该叫我什么?”
沈沧继续诱导道。
“爸爸。”
沈满棠见沈沧答应的这么爽快,便毫无骨气地说了出口。
“诶,乖儿子。”
沈沧捧着沈满棠的小脸不知轻重地揉了一通,把沈满棠折腾的生气了才肯停下。
等大人们都离开房间后,沈满棠才迫不及待地把他和沈沧的交易告诉金朝。
“元宝,二叔刚刚答应我了,要给你买新衣服,你开不开心?”
“我要什么新衣服?你们说什么了?”
金朝漫不经心地说着,眼睛却盯在沈满棠的脚背上。一团红褐色的疤痕中间结了一块硬硬的痂,附在小孩白瓷般的肌肤上显得尤为人。
“我不喜欢你穿这件衣服,二叔说了,你以后都不用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