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队闷头走了五天,整整五天才看到草原的景象。
雪峰拔地而起,其下是平坦草原,霎时间天地辽阔,绿意满目。天之蓝,从未见过,如一块晶莹琉璃,美得让人怀疑自己的眼睛。虽然已经是夏至时节,山风依然冷冽,从面庞上刮过,带着一股狂野的劲道。
小兵狂喊着撒腿奔跑,如同见到了世外桃源。
而梁桥早已身心俱疲,脚指甲都踩烂了,嘴唇干裂薄皮,喝一口水,抿半口血。不开玩笑地说,便是此时庄豹亲自来领他回家,他也没有力气下山了。
大部队在草原边休整,又等了两天,才把所有人都集齐。
这两天梁桥只管往草地上一躺,脑子根本不会转,只知道睡觉,饿了就吃,吃饱接着睡,甚至还叫人用绳子栓了面饼挂在脖子上,这样他不用起身便能吃东西了。
有人来请梁桥回帐子安睡,他当没听见,睁大了眼睛望着夜空。银河倒悬,灿烂的星云似乎触手可及。想起沈白柳说过的天人之境,原来这样美如幻梦,怪不得人人渴慕神仙之道。
不知从何处传来狼嚎,起初是孤零零的一声,很快从另外的方向有了回应,接着更多的加入,逐渐响成一片。
梁桥还沉浸在这种古老苍凉的悲歌中,猝不及防被人强行拖起来。
“发烧了,情况不妙。”
他听见有人这么说,接着感觉到了羊毛皮革的柔软,身体被放平,视线看出去是一双双不安踱步的脚。
“先锋打探有发现。”
何参将俯下身来拍拍梁桥的侧脸。
“护法,你醒醒,你看看我。”
梁桥喉咙里叽叽咯咯作响,诗云: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你怎么这样粗鲁,该打!
他觉得他应该是给了明确的回应,何参将却没办法理解他,脱下斗篷搭在他身上,重新站起来,走去帐子外。
大量的牛羊漫无目的的在草场上闲逛,引来许多野狼尾随,在林地和草场之间的矮灌木地带又有很多骸骨。秃鹫乌鸦遮天蔽日,疯狂争抢残尸。
看骸骨腐烂的程度,这种情形有一段时间了。
好消息是,先锋并未在散落一地的尸骸中发现人的尸体。糟糕的是,先锋也没有找到村落的所在,更没看见任何一个人,只是带回来一些马匹。
马儿都是本地的矮马,健壮耐劳。此时此刻,草原的深处正是猎食者的狂欢盛宴。马儿感受到同伴逝去,轻声哀鸣,不安地刨蹄。
何参将牵过一匹白马,抚摸着它整齐的鬃毛,一边安抚,一边仔细查看。在马儿后臀上有主人家烙下的标记,可是主人去了哪里呢?
“牛羊马匹是牧民家最珍贵的财产,绝对不可能轻易舍弃。”
何参将目光放远。
“这里一定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
此时此刻,成都的庄老爷子刚刚吃过晚饭,抱抱重孙,似乎又重了些,很是开心。
小厮笑盈盈跑来通报:“豹老爷来了呢。”
“好啊,我正想找人喝茶呢,他不请自来,今晚少不了他一顿茶钱。”
老爷子一阵好笑,待看见庄豹,又看见她身后跟着的鹿浅香,心里打了个突。
吃茶倒还简单了,就怕是有事。
鹿浅香神色黯然,接了重孙少爷,自去找闺蜜。
而庄豹自去上首坐下,两人毫无交流。
庄老爷子心里便有了猜想。
“闹别扭了?”
见庄豹不搭腔,他只当年轻人面嫩,顾自捋捋胡须,随手把一干侍从都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