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这话,阮久就不高兴了,“那我也要过去,我一个人留在宫里没意思。”
“那好,王后要骑马还是坐马车,我吩咐他们安排。”
“骑马。”
阮久低头看看自己抱在怀里的补品,“你让小猪等我一下,我把东西送去万安宫,马上就回来。”
“好。”
阮久说完这话,抱着东西转头就跑了。
赫连诛整理好衣裳,从殿中出来。
乌兰看向他,低头行礼“大王。”
“软啾说要去”
“是,王后说先去一趟万安宫,马上就回来。”
“好。”
赫连诛颔。
“可是”
乌兰有些迟疑,“要是摄政王还像昨日那样大闹,被王后撞见了,再伤着王后,可怎么好”
“不会。”
赫连诛披上外裳,“今日不会。”
他神色淡淡,却如同有搅弄风云之力,举重若轻。
阮久抱着补品,很快就到了万安宫门前。
宫门紧闭着,看不见一个人,阮久想叩门,想了想,还是没有动手。
可能太后还没起吧,她最近身体不好,还是不要打扰了。
阮久把送给太后的补品放在门口,转身就走了。
回到大德宫,他就听见赫连诛道“把王后的功课也拿上”
阮久不干了,蹭蹭地上前“为什么出去玩儿,还要写功课”
赫连诛见他回来了,立即就笑了,耐着性子道“老师的学问很好,你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让他教你。”
“我才不呢。”
阮久朝他哼了一声,“到时候又像刘老头一样打我的手板,那是你的老师,不是我的,我只是跟着去玩儿的。”
尽管阮久表达了十二分的抗议,但最后,乌兰还是帮他把功课给带上了。
阮久和赫连诛打了赌,要是那位庄先生也打阮久的手板,这顿手板就由赫连诛来挨,赫连诛还要帮阮久写所有的功课。
如果没有,阮久就写赫连诛的功课。
这样说定了,一行人就出了宫。
赫连诛从来不喜欢大排场,身边跟着的,至多不过十余人。
轻装出行,赫连诛与阮久骑着马在前面,其实跑在最前面的应该是那两只小狗和一只小狼。
乌兰赶着装有礼品的马车,跟在后面。其余就是四个侍卫。
一路出了城。
早春时节,尚京城外枯萎枝叶掩埋下,偶尔有星星点点的绿意。
尚京城的选址,原本是名为鏖兀的部落的大本营,这里水草丰美,是西北最大的草原之一。
因此如今尚京城外,还有许许多多的牧场。牧场也是尚京城权贵最有收益的资产之一。
皇族最是如此。太后名下有十来个牧场,太皇太后死后,她的牧场也转到了太后手里。
赫连诛手里有两个,是他出生时,先王和太皇太后按照惯例,送给他的礼物。
每个牧场里自成体系,放牧生产,每年进贡,收支平衡,里面的人几乎可以一辈子都待在里面,永不离开。
那位庄先生,在鏖兀的最后一个身份,就是王子赫连诛的老师,所以他现在住在赫连诛的牧场里。
赫连诛难得来一次牧场,也没有事先通知,底下人都不知道,更认不出他,只当他们是来城外踏青的贵族家的孩子。
鏖兀常有这样的事情,外出踏青打猎,路过谁家的庄子,就算主人家不在,也能在庄子上小住几日。
没有人理会他们,一行人就这样进了牧场。
尽管先王骨子里厌恶赫连诛,但或许是要做表面功夫给别人看,或许是赫连诛刚出生的时候,他对这个亲生骨肉确实有一点动容,给的牧场还算不错。
牧场很大,水土丰沃,因为更靠东边,地势更低,在尚京城外还是枯黄一片的时候,已经生出了葱葱茏茏的牧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