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早就想分家了。
前世他太傻了,为了这个家当了赘婿,将自己的一生都毁了。
等夏收夏种忙完,他就搭建窝棚搬出去。反正眼前的家,也没啥东西好分的。
。。。。。。
翌日早上。
村里的喇叭响起,叶城、叶顺、叶柏、叶蓉、叶澜等人,随着大部队朝集中的地方走去。
村子里的男女劳力,背着水壶、拿着镰刀,脸色激动的等着任务下达。
每一个社员的脸上,洋溢着丰收喜悦。
随着村长将任务下达,随着村长说出中午吃馍馍,现场爆出山呼海啸的叫好声。
叶城唏嘘看着眼前的一切。
华夏百姓是最淳朴的,他们也是最勤劳的。
单单一顿馍馍配野菜,就能让他们高兴一整天。
不仅如此,他们还会下死力干活。
前世的叶城,年轻时不怎么怀念公社的生活。
直到他人到中年后,公社生活经常出现在他的梦里。
此刻他看着热闹的场景,感觉怎么都看不够。
红旗招展,锣鼓喧天。
好一片热闹的景象!!
文工队队员们卖力的唱着快板,不停鼓噪着士气。
真是人人都想争先进!!
要是搁在上一世,叶城肯定用出十二分力气,只为图一句口头上的表扬。
现在嘛,他干活只用了八分力气。
即便如此,他割麦子的度,也属于第一梯队。
二叔让他很无语。似乎有buFF加成,他下死力气的割着麦子。
当然,不仅仅二叔如此,其他人都卖力的干活。
就连他的小青梅周桐,欢快的哼着歌儿,认认真真割着麦子。
真是个傻妞儿,她的认真劲,让叶城越看越喜欢!
公社大队里压根没有收割机,小麦全部靠人工收割。
如果不蓄点力气,到晚上腰酸得直都直不起来。
与此同时,村里的小孩子,在老师安排下捡着麦穗。
当然,没钱上学的孩子也帮忙捡着麦穗。
今天只要干活,中午就能吃馍馍。
等叶城将所分的任务割完,他依靠在麦穗上休息了一下。
干了五个小时活,终于到了干饭的时候。
每人分了三个馍馍,带了碗的还能打点肥肉炖的野菜。
叶城领好馍馍后,神情自若的来到妹妹那里。
当然,他的目标是小青梅。
周桐扑闪着睫毛:
“阿城哥没带碗筷吧,要不用我的筷子?”
接过周桐递过来的筷子,叶城埋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