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任寒仅存的理智告诉他:这里是病房,没过一会儿,任寒终于恋恋不舍地放开我。下意识地回头,赫然盯着还在床上的睡美男,我不免有些纠结,这算不算挑衅啊?带着现任男友跑到前未婚夫面前来亲热,虽然他只是植物人。
“怎么了?”
我摇头,看看任寒,再看看博希,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赏心悦目,怎么想怎么都赚了。耶稣大人终于显灵一次了啊,这么和博希一比较,我家任魔王简直好上十倍百倍嘛!
可我这么一瞅,任魔王却拉着脸不高兴了,“白凝,你要是再比较我和他,你会死得很惨。”
“才不是,”
我色咪咪弯眼,拉着任魔王头脑一热,激动道:“任总,我们结婚吧!”
语毕,我和任寒双双愣住了。任寒愣住,兴许是琢磨我一个女人怎么这么主动,我愣住,是思忖潜意识真可怕啊真可怕。其实,早在和博希掰了之后,我就告诉自己,如果,以后再遇到好男人,一定一定不能手软,老妈教的那套什么矜持在21世纪都out了。
我就是因为过于矜持,拖着婚期延了又延,结果,把未婚夫矜持给别人了。所以,我告诉自己,遇到好男人就要下手快、狠、准。既然能有第一个娇娇,就能有第二个、第三个,任魔王身边,女人更是不计其数。既然话都到这份上了,是以:
“结婚吧结婚吧结婚吧结婚吧结婚吧结婚吧!”
任寒蹙眉,弹我额头道:“你真的是女人吗?这么恬不知耻?”
我怒极,“婚姻法又没规定女人不可以求婚。”
任寒淡笑,“但是婚姻法规定,必须双方自愿。”
我顿住两秒,双方自愿……也就是,“什么?你不答应?你个王八蛋,你人都是我的了,你敢不答应?!”
呃~等等,为什么总觉得这话说颠倒了?
正郁闷,手机铃声又响起,接起一看,还是老妈。
“凝凝,你到医院了吧?博希怎么样?”
我沉吟,“妈妈,现在博希不重要。”
“嗯?”
老妈在那边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怔怔地顶了眼任寒,好吧,既然你骂我无耻,我就再无耻一点点给你看。“妈,我和任寒相亲非常、非常的成功,我们决定,即日完婚!”
(⊙o⊙)?
估计老妈拿着电话已经傻了,我在她发问之前,迅速地挂机,叉腰奸笑。对面,任魔王难能可贵地瞪眼。
“白!凝!”
我讪笑,“任总不要生气,我说的也是实话嘛。虽然我们相亲当天就订婚,速度的确是,唔~快了那么点点,但是我们有感情基础嘛!”
见任寒没反应,我觉着事已至此,对任魔王这种人也不用客气,于是冷吓脸来威胁:“你到底答不答应?我告诉你,你再不答应,我就唱歌了!!”
说罢,任寒果真脸色煞白三分,良久才咬牙道:“你敢!”
说到我唱歌,那绝对不差传说中的海妖,虽然音质大有不同,但最终的效果都一样:能把人唱死。记得刚到公司那一年,不知情况的老大非要我在周年庆活动上唱歌,我泪流满面还是无法逃脱,最终闭着气唱了首张惠妹的《解脱》。
结果不言而喻,我是解脱了,全场观众……灵魂超脱了。
从那以后,我的歌声就成为了杂志社十大传奇之一,任寒进公司进得晚,没听过我唱歌,但是他的助理是肯定八卦地给他讲过公司十大禁忌和十大传奇,不然此时此刻,我们英俊潇洒的任副总也不会吓得花容失色。
我笑淫淫:“你说我不敢,我就偏唱给你听。”
清了清嗓子,歌声唱响。
没一会儿,任寒已经虚弱地扶着扶手,坐不住了。我坏笑着还想再整一整任寒,就忽听身后传来一声巨响,甫一回头,刚才明明还乖乖躺在床上当睡美男的博希居然跌在床下,正虚弱无力地往门外爬,嘴上说的话虽然还有些含糊不清,但依稀能辨是在喊“医生、医生”
。
一时间,我僵在原地,大受打击。
片刻,任魔王恢复常态,清秀俊逸地出现在我面前,毒舌:“白凝,真是不错啊!别人唱歌要钱,再有人唱歌要命,不过嘛都没有你厉害,植物人都能被你唱醒。”
“……你不在医院工作,实在太可惜了。”
腐女猛于虎
转告王子,老娘还在披荆斩棘路上,还有雪山未翻,大河未过,巨龙未杀,帅哥未泡……叫他继续睡死没关系!
曾经,每每看到这句话,都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博希。温柔英俊、多金浪漫,他也算是个标准的王子了吧?但我从来没想过要去翻雪山、过大河、杀巨龙去吻醒他,但事与愿违,上帝在我最得意的时候狠狠扯了我翘上天的尾巴——我泡帅哥居然把博希泡醒了。
听说博希醒过来,整个医院大为震惊,主治医生望着泪流满面的博希,一面检查一面大呼“奇迹”
,称赞“爱情伟大”
,直说到任寒脸黑黑。我没勇气呆到博希检查完,就找了个借口推着任寒出了医院。
正准备打车送他回家,灿灿的电话又来了。急匆匆赶回出租房,灿灿正和房东吵得不可开交。原来,灿灿逛商场一时激动,花高价买了件衬衫送给肖筱,这个高价到底多高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但如此,三个月的房租一分钱也不剩了。
房东一催再催,今天干脆直接上门要收回房子,灿灿见房东把行李一件叠一件地往外扔,顿时火上心头,这才发起飙来。劝走房东,灿灿望着满地狼籍,无不委屈:“本来就是她不对嘛,就算要收房子,也该提前通知一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