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来,他不在房间里。
宿醉导致我头痛欲裂,大脑一片空白,我记得昨天……我好像是想灌他酒套他的话来着,结果把自己给喝醉了。操,断片了,什么事儿都不记得了。
后来我和他有干什么吗?
身上很清爽,那应该是没做那档子事,可惜了,还想着说试试酒后那什么的滋味,是个新体验呢。算了,以后还有机会。
我龇牙咧嘴爬起来,拖着沉重的脚步挪到客厅里,屋里被收拾得很干净,那些我没来得及丢的垃圾和积攒下来的空酒瓶都不见了,垃圾桶里套着崭新的垃圾袋,应该是他新换的。
真贤惠。
人呢,跑哪儿去了?
书桌上也被收得整整齐齐,书本和笔都被分类摆好。忽然,我看到抽屉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隙,奇怪,我没关好吗?
拉开一看,里面除了一堆杂物,最上面躺着一张我再熟悉不过的照片。
是我和他的合照。
当初放到这里就没再打开看过,现在重新再看,却是另一种心境了。
当初我和大蜈蚣打架的时候,这张照片被他揉得皱巴巴的,留下了无法消除的深深折痕,但好在还留着,没有被我一时兴起给烧掉。
我看着照片上的他入了神,直到听到开门的声音,这才手忙脚乱把照片放了回去。
转身一看,他正在玄关换鞋,照片上的人,又一次回到了我身边。大概没有比我更幸运的人了。
我心情大好,走过去一把抱住他:“去哪儿了?”
他单手环住我,另一只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热腾腾的生煎和豆浆。不用说也知道,给我买早饭去了。
比起早饭,我更想一早醒来看到的是他。
我踮起脚,轻轻吻在他的嘴唇上,粲然一笑:“早安。”
“早安,”
他眉眼徐徐弯起,语气柔和低哑,“宝贝。”
第45章“我们是真爱,爱死彼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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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天到晚和他宅在屋里,在这小小的地盘里溜达徘徊,惬意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对旁人来说可能无法忍受这种生活,可这却是我最满意的生活状态。
我这个人本身不喜欢社交,不爱凑热闹,下水道里待得太久,已经不适合在太阳底下生活了,我一去到阳光下就会被晒成老鼠干的。
没人喜欢在下水道里生活。
我只能独自享受着我的黑暗,以为这辈子都要独自一人了,可是现在我有了伴。
他会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行走在阴暗无光的管道里,不会有丝毫怨言,不会离我而去。我坚信他会陪着我一直往下走,走过余生全部的时光。
因为我深知我是他的全部。
而他于我亦如此。
“想吃面条。”
我懒洋洋趴在床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咬他手臂。刚干完事儿,饥肠辘辘,他的手臂又太软,咬着咬着就饿了。
听到这话,他立即起身下床:“我给你煮。”
乖得不像样。
他披上衣服去了厨房,半分钟后又走回来,拿起落在地上的外套,说:“没面条了,我去买,你再睡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