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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绯在伦敦大学学院入学,租的公寓在vauxha11,泰晤士河畔。
其实选这个学校的时候,叶绯也是有私心的。
想起某天夜里,黎羡南在那天跟她说,在港城大学读的金融,后来在伦敦大学商学院读了研究生。
那天黎羡南还拉着她的手跟她说,现在开始,黎羡南是叶绯的了。
她私心想把他走过的路走一遍,或许能离他更近一些。
叶绯拿到offer那天给黎羡南分享——
我们要做校友了!只不过你读的msc,我读的是phd。
黎羡南就夸赞她,“不错啊,黎家祖坟冒青烟了,到我这儿娶个女博士。”
电话那端,明明他那边很不顺利,他却仍然会为她柔软下来。
好像很久前,用不太正经地腔调跟她说话,说着还要吻过来,偏偏是跟她自卖自夸,绯绯,我和别人可不一样。
叶绯是什么时候觉得自己爱对人的呢?
大概是随便捡起一片回忆,都全然是快乐的,从来没有半点儿委屈。
是回想起那些事情,每一件都让她真切的觉得,她是真的被他好好爱着。
甚至于不见面的日子,如约而至的鲜花,每个月随机的礼物,尽管回的不太及时却也仍然条条回复的微信,还有在港城开了四季的绣球花。
叶绯记得那家绣球花店车子的名字,有一次路过时下意识走进去,跟老板说,我要一束绣球花,浅蓝色的。
老板是个中年女人,“咿”
了一声,“怎么喜欢绣球呀,要不要玫瑰花?”
“不要玫瑰,要绣球,怎么啦?”
“没有呀,想起来这花也不热销呀,这么多年就只有一个人一直在订,好夸张哦,”
老板娘是台湾人,说话哎呀哎呀的,“你不知道那架势哦,那还是几年前哦,港城在下大暴雨,他说要很多很多绣球花,我说我们店里没有这样多,我问做什么,他说要去燕京做造景,让我联系我们的花圃,那天港城三个花圃温房里的绣球花都被他买走了……”
“……”
“你不知道哦,绣球很能喝水的,都蔫蔫的,我们送过去,他在飞机上泡了一路醒花,我们问他怎么这样急,他说是想哄女朋友高兴,那人真好呀,前两年又提前打电话,说女朋友在这儿读书了,要我们把绣球花都给他留着,”
老板娘一边包扎一边说,“所以我这就这些绣球可以给你了,就三支,明天我们还要送过去呢。”
叶绯听着,明明该笑,却觉得眼眶好酸。
那时她都没有将自己定位成他的女朋友。
他却早就将她列进了自己的生活里。
那天叶绯捧着一扎绣球花,老板娘为了给她配花束,多加了几朵洋牡丹,叶绯看的惊奇。
她第一次见洋牡丹这种花,跟变魔术似的,这花很不起眼,没醒花前有点干枯,看着好像快死掉了,花头又小又干枯,老板娘去花房里拿花,旁边的都是醒好的洋牡丹,喝饱了水,整个花朵开的饱满圆润,大朵大朵的绽放,好似亭亭玉立的少女,很温柔的粉。白色,缀在绣球花束里。
“那旁边的是损耗吗?”
叶绯问。
“不是呀,洋牡丹很娇贵的,有些人看着不起眼嫌弃的很,花头指甲盖那么大,干巴巴的像损耗,又小又瘦,其实你带回家好好醒花照顾着,千万别放弃,开的特别漂亮,”
老板娘给她指指,“你看是不是,开得好漂亮呀。我都叫这种花,不起眼的小仙女。”
叶绯听的莫名有些想笑。
好像想起了那些年的自己,大三的时候她还有些畏手畏脚,有点讨好主义和小心翼翼,总是频繁的失眠睡不好。
黎羡南也是耐心,跟在他身边这些年,她看淡了很多情,也变的自信了一些,更重要的是,哪怕黎羡南不在她身边,她仍然很安心。
因为尽管他不在,她仍然确信,她是被他爱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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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绯在伦敦的日子也仍然很开心,博士的课程没有那样繁忙,她能有些时间去伦敦逛逛,也算是给自己增加了些见识。
他们没有断过联系。
叶绯会去看画展,听一场歌剧。
回去的时候,黎羡南会给她消息,高街某商场楼上有家甜品店,可以去试试。
又或者给她个定位,让她去吃晚餐,说帮她预约了位置。
叶绯从图书馆赶过去,门口的侍应生问她预约人是谁。
叶绯说,叶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