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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裴奚若一直是很粗线条的类型。
走红网络的头几年,她遇到过不少莫名其妙被泼脏水的事件。说她仗着自己漂亮,抢了别人男友。说她摆架子,看不起其他网红。说她长得妖里妖气,一看就被人睡烂了诸如此类,什么都有。
她压根不往心里去,依旧逍遥快活,想o照片就o照片,裙摆没因他们长一公分。
风言风语那么多,她又不为别人而活。
裴父听闻却大雷霆,直接让律师把那些键盘侠齐齐打包全告了个遍。
那些或刻薄、或恶毒的污言秽语,整理成证据,是触目惊心的好几十页。大多数人,都跟眼红她的同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简星然看着,拳头都不由得硬了,“这些傻逼”
裴奚若却戴着太阳镜,喝着下午茶,悠悠闲闲往页面上扫了眼,笑眯眯感叹“我这张脸呀,果然美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害简星然呛得不轻。
不过,她这样的性格,倒也少了很多烦恼。
裴奚若也知道自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点“缺根筋”
,不太容易生气。她原先以为,自己的共情能力,应该也很一般。
但这天回平城的一路,她都紧紧牵着傅展行的手。
想要通过这个动作,告诉他,还有她陪着他。
说来很奇怪,明明前几天,她还只迷恋他的外表。
包括最初意识到她对他有色心的那一刻,她并没有想过要如何收场,反正既然馋他身子,就大着胆子试一试呗,失败也不亏啊。
直到他表白,她才意识到,原来见色起意,还会有更让人期待的下一步。
男人的手掌,修长、干燥而温暖,和她十指相扣时,那种悸动感,好像能直抵心弦。
裴奚若歪头靠着他的肩。
她觉得,自己应该不是纯粹馋他身子了。
她希望他这辈子,都开心、快乐。
从海市回来,裴奚若让司机直接去了明山墅。
那边景致更美,适合散心。
而且,她回国之前,傅展行一直都住在明山墅,想必,是更喜欢那里的。
“我真是细致入微,人美心善哪。”
她十分陶醉地感叹。
傅展行认同地点头,“对。”
“你娶到我啊,是三生有幸。”
她套用他的话。
“嗯。”
他吻了她一下。他无比感谢她那张照片,入了傅洲的眼,才会送到他的面前。
住家阿姨很久没见两人,乍一见面,跟那时的沈鸣遭受了相同程度的惊吓。
她不知道,傅总和傅太太的感情,怎么一下子从互不对付转化为了如胶似漆。
沈鸣推了推眼镜,像个哲学家一般道“这就是缘。”
他倒是很能理解。
傅总这样寡淡到快出家的性子,就适合裴小姐这种妖妖调调的性格。同样,换个普通男人,也招架不住裴小姐层出不穷的花招。
哦,现在应该叫傅太太了。
也许是方才提了一嘴“你娶到我”
吧,裴奚若一下子就想起,明山墅是他们举办婚礼的地方。餐后,便兴致勃勃找出婚纱照来重温。
那时,她和他相看两厌,但照片却拍得很好。
男人气质本就疏离,面容的冷,与她的妖冶性感一搭,反而让画面更具张力。有几张在摄影师的指点下,他望着她,眸中有浅淡的笑,如春水融化。
“嘶。”
裴奚若忽然捧了下心口。
“怎么了”
这会儿,傅展行坐在她身旁。
她则懒懒趴着,用他的大腿当读书架。这么一捂心口,没了支撑,整个脑袋都枕他腿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