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号死者,他们可能是引抢劫案的最直接原因。”
刑警队队长毫不避讳地将2o号死者烧得黑黢黢的焦尸照“啪”
一下贴到了白板上。
“他很可能是个跨国走私犯,登船时身上带了价值千万的钻石原石。后来劫匪来劫船了,他不想交出钻石,干脆就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大概以为只要对方找不到钻就会放过他吧!”
队长一边说着,一边在照片旁写下了“走私”
、“携带钻石原石”
等关键词。
“像2o号这样的走私犯,多半是惯犯了。”
一个海警补充道:“他们一般都有相熟的船只和私港,往返多次之后,被船员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一点都不奇怪。”
“没错!”
队长表示同意,手指在白板的焦尸照片上戳了两下,“这人,2o号,在人前露财了,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他说着,拿出了7号死者的遗体照,用磁吸固定在了2o号死者的下方。
“这人名叫hue11dantes,苏禄国人,多次出入濠镜,目前有证据相信他是个赌徒。”
队长在照片旁边写上了dantes的全名和国籍,“我们高度怀疑他是劫匪在船上的内应。”
众人听得都很认真。
“不过匪徒显然没打算分他一杯羹,而且可能因为没找到钻石,或者出于某种恶趣味的心态,他们将dantes和其他被害人一起扔进了鱼舱里,看着他被愤怒的人们群殴致死。”
“啧,真是没人性!”
一个警察没忍住感叹出声。
“黑吃黑的劫匪,可不讲什么人性!”
队长目光扫过众人,神色严肃地提醒道:“他们杀了三十一个人!”
所有人顿时心中一凛。
如此丧心病狂的大案在国内实属罕见,敢眼不眨心不跳杀了那么多人,还放火烧船企图毁尸灭迹的匪徒得凶残成什么样子,光是想想都让人心惊肉跳。
案情重大,早一天破案,早一天逮捕犯人,才能保证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接着我们要说的是这两人。”
队长抽出了17号和18号死者的照片。
“这两人腰间一个有枪套,一个戴着武装带,考虑二人很可能是船主雇佣的‘保安’,或是船主本人。其中一个是被毒杀的,我们怀疑是7号内应下的手,另一个则是死于割喉,手法还很利落。”
他在照片旁写下“有武装”
三字备注:
“但我们没有在船上的任何地方找到枪、电棍或是刀子一类的武器……”
“东西被匪徒拿走了吧?”
一个警察咂舌,“敢抢船的,肯定自己就有家伙……啧,真是太麻烦了!”
队长谨慎地点头。
本来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凶徒,还携带了枪械——这要是放任他们在华国活动,那可太危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