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萨克拉门托。
加州的议会再度开张了。
4o个参议员,开始为了拨款而战斗。
在美国要钱,它是有顺序的。
有很多公知了猴,吹美国是吹这个地方讲法治。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这确实是对的。
美国的宪法,是第一份人类成文的宪法。
很多人可能不相信。
英国呢?
确实,我们都学过历史政治。
人家英国是知名的君主立宪制国家。
是第一個。
这名字里,有立宪呀,人家肯定有宪法呀。
英国是有宪法,这当然没错。
但是,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的。
就是没有一份名为英国宪法的文件。
但为什么又说有宪法呢?
因为源头是一个叫《大宪章》的这么一个类似于合同的东西。
这个东西是英国一个叫约翰的国王,当时搞的太不像话。
然后一群贵族攻打他,逼着他签的这么一个东西。
里面的内容十分奇葩,比如国王不能随意的把别人的羊给牵走等等。
这个英王约翰,实在是搞的天怒人怨,大家才这么干他。
而因为这个,之后的英王都没有叫约翰的。
约翰这个名字,在基督教里是一个很好的名字,圣徒之名。
结果后来无英王再用,就能知道这个约翰王多垃圾。
不过,有了这个《大宪章》又跟其他的一些法律文件组合。
英国就有了宪法。
所以,英国的宪法并不真正的成文。
而美国的宪法不一样。
真有这么一个法律文献,真有个叫《美国宪法》的文件。
甚至,还被许多国家拿来用,东瀛就是直接翻译了一下就成了明治维新的时候搞出来的宪法。
后来被麦克阿瑟重新给写了,那就是后话了。
而美国既然有了宪法,那这个宪法怎么用呢?
修正案!
不少人,就包括美国人自己,也大概不太了解这些。
但,应该经常听到,诸如‘第一修正案’这种话。
简单的理解,修正案就是对宪法的某一行字,或者某个意思的解释。
或者是把意义进行扩展。
后来就出现了各种修正案,第几第几的。
而那要拨款呢?
也一样,先立法!
再简单的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