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的脚步声加快了,明显的是在跑步,小女孩的声音也急促起来:
“叔叔,你等一下,你的钱掉了!”
方浩回过头来,就看到小女孩手里拿着他刚扔下的那几百块钱朝他追过来,一边跑着,一边还挥舞着手中的钞票叫道:
“叔叔,这是你刚掉下来的钱。”
很快就跑到了方浩面前,将手中的钱递到他面前:“给。”
方浩只能装模作样的掏了一下裤兜,然后惊喜的接过了小女孩递过来的钱:
“谢谢你啊小朋友!”
“不用谢,”
小女孩认真的说道,“老师说了,我们要做拾金不昧的人。”
方浩从里面抽出了一百块钱:“现在像你这种拾金不昧的小朋友可不多了,这100块钱你收下吧,这是我的谢意,也是奖励你的拾金不昧。”
小女孩看着那一百块钱,有一些心动。
();() 捡一个矿泉水瓶,卖到收废品的那里,也就是几分钱。
她要捡上两三千个矿泉水瓶才能换到100块钱。
老师说要做拾金不昧的人,妈妈说虽然穷,但挣的每一分钱都要干净。
可是老师和妈妈都没有说过,不能收别人表示感谢的钱。
她需要钱。
但她又觉得,自己只是付出了这一点劳动,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不应该获得这么多的报酬。
迟疑着没有去接,说道:“叔叔,那本来就是你的钱,应该要给你的……”
方浩道:“这个奖励也是你应得的,要是做了好事得不到奖励,那就没人愿意做好事了。”
小女孩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还是没有去接,道:“我妈妈要是看到我手上有这么多钱,肯定认为我偷了别人的钱,会打死我的。”
方浩笑道:“那这样吧,你带我去你家,我当着你妈的面把这钱奖励给你,你看怎么样?”
正愁着怎么介入到小女孩的生活中去,现在倒是有了一个理由。
小女孩心动了,点头道:“好!”
“那你带我去吧。”
方浩道。
于是,小女孩就带着方浩往家里走。
路上边走边聊,方浩也确定了,这个小女孩就是他上辈子第二任妻子姜乐乐,现在9岁,读三年级。
下半年就要读四年级了。
有一些欣慰,又有那么一点惆怅——这才9岁,得等多少年才能长大成人啊?
但同时又想着,这辈子能够参与到她的成长,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他见姜乐乐背着的书包有点沉重,就把她的书包摘下来,提在了手里。
这个书包不是买的,是用帆布缝制的,看着就显得寒酸。
没有了书包,乐乐的步伐都显得轻松了很多。
他想要牵住乐乐的手,但是被拒绝了。
“刚捡了废品的,我的手脏。”
乐乐这样解释。
就这么一句话,把方浩给心疼得不要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