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潘彩霞,原名潘莉。
本来在清远市任职做一名工厂工人。
某一天下班的路上,跟老公吵架,离家出走。
在半路上遇见了同时流浪的黄知闲,两人一拍即合,当晚在一家“嗨皮”
民宿住下。
起初,潘莉以为自己找到了这辈子的真爱。
岂料,自己只是他设计上当受骗的诱饵,等得到手,就将自己带到了偏远的小屋里嘎了!
先是用绳子想勒死自己,然后丢到自家地窖里掩埋起来。
浑浑噩噩中,那恶心刺鼻的气味,熏醒了我。
我睁开眼,凭借微弱的月光,和肢体接触,感受到下面全是数不清的残壁断手,十之八九不完整。
我战胜恐惧,并靠着强大的意志力,从地下缓慢又艰难的爬了上来。
黄知闲见自己没有嘎透,还想接着补刀。
我只能拼命的求饶,求他放过自己。
但是他抢过了我的证件,知道了我的家庭地址。
他不但不放过我,还让我嘎一个人,表明自己的决心。
不然她就会对我家里人下手。
我迫于无奈,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期间,我多次求饶洛川市的警官们,可他们好像是统一的口径,漠不关心。
而自己却因为逃跑和举报,回去遭受了更加非人的对待。
他们还让我生剥活【ren】的内脏做下酒菜,生吃泡菜手爪,更是常有的事!
“为什么会跟我一个人说?”
傅庭澈听完她讲的事情,只觉得头皮麻。
【活吃人手!吃器官!这得多变态的人才能干出这么畜生的事!】
“我知道自己活不长了,但我觉得你是个好人。”
“这话,除了我妹妹,你是第二个这么说的人。”
拍马屁拍到傅庭澈的心坎上了,向来表情冷淡的他,微不可察的笑了。
“这小妹妹,长的跟我女儿一样,可可爱爱肉嘟嘟的。”
“真想抱一抱啊。”
潘莉交代完了这些话,眼神里透着死寂。
眼神萦绕着逃不脱的黑色死气。
一伸手,她仿佛看见了黎明的曙光。
她这些年太累了……
既贪生又怕死……
害死了那么多无辜的人。
如今也是罪有应得。
糯宝见状,连忙伸出自己的脑袋,让她摸一摸。
“摸吧,是跟你女儿一样长的黑头呢。”
“好好,真好···”
潘莉不由自主的上手,还真是软软香香的,跟女儿小时候的手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