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入冬的水冷冰冰的,苏之恒都要感受不到手的存在,娇嫩的手指变得通红。
花婶看着蹲在院子认真清洗的苏之恒点了点头,要是这娃子真能和大郎在一起也是不错的。
趁着洗豌豆的功夫,花婶把灶给烧起来,倒了一些水进锅里面烧着。
苏之恒将冰凉的手放在脸上温暖温暖,然后直起身子把豌豆端到灶房。
“大郎是个实在人,干活赚钱都是好样的,以后日子会变好的。”
“以前啊,比现在更穷,大郎他爹和他娘在一起之后日子过的也不错,就是三年前,两个人都走了,大郎这孩子命苦。”
“现在家里面一分钱都没有了,他也舍不得苦了你,大郎这孩子是真喜欢你的。”
看着苏之恒乖巧的站在一旁,花婶也拿不准这娃怎么想的,只能继续劝到,“你们两个好好在一起过日子,这以后生活都会好的。听大郎说,你父母都被劫匪……唉,你也是个苦孩子,以后你和大郎都是一家人了。”
苏之恒有点诧异,手上粗糙的触感让他回过神,“嗯。”
听见苏之恒答应了,花婶笑的合不拢嘴,“好孩子,过几天就让大郎帮你把户给上了,以后你就是大郎家的人了。”
六
将豌豆倒进锅里面,挖出灶台上面的膏膳一勺,那香味。
这膏膳是猪身上的油,烧菜的时候放上一小勺,整个菜都变得鲜美起来。
庄子里的人都喜欢过年之前从镇上买些,只不过这猪养着实在膻臭,养的人少,价钱就贵了上去,还不一定买的到。
秦山家的并不是真正膏膳,而是他打猎从山上动物割下来的脂肪熬出来的,虽然比不上养了一年猪身上的膏脂,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花婶家膏膳也只有儿子女儿从镇上回来的时候才拿出来用。
秦山虽然送了一些他自己做的膏膳,花婶也舍不得吃,留着过年吃。
现在苏之恒没有走的想法,又乖巧,花婶心才算放下来,准备给苏之恒好好补补。
锅里面的豌豆在膏膳的作用下散发出香味,一颗颗的色泽饱满。
将豌豆盛出来,锅里面还是热的,花婶连忙放些水,把柜子里的糠面馍馍和豌豆放在一起蒸着。
“这豌豆虽然烧好了,还是要蒸一下的,不然一股草气。”
“以后啊,大郎出去赚钱,这家就是你照看,以后要是不懂的,就问花婶。”
花婶将灶的柴抽出来几根,就留了一个小火。
虽然心里面对这做法十分疑惑,苏之恒依然点了点头,也许蜀山吃食也上京不同吧。
“你这穿的是大郎以前的衣服吧,吃过饭去我家,我家老二比你胖一点,他以前的衣服还在家呢。”
苏之恒笑了笑,“不用了花婶,秦山的衣服我穿着还可以。”
花婶琢磨一下,这娃子刚刚来,大概有点不习惯,“行,等你哪天要了,去拿就行。那衣服我家没人穿得下了,在那放着也是浪费。”
等到糠面馍馍热了,花婶把豌豆都拨拉到苏之恒的碗里,“你多吃点,我不喜欢吃这个东西。”
豌豆这个时节,蜀山地区确实多,有的人不稀罕也是正常,但花婶这个放了膏膳,再不稀罕也变得诱人了。
苏之恒从小到大都是锦衣玉食,甚至后来五年也是被别人供起来的。
无聊的时候看看书,想要的从来都是被送到手边。
但是到底怎么样也只能从他越来越瘦的身体上看出来吧。
自己大概是被饿死的?
苏之恒有点恍惚,他竟然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吃到嘴里的豌豆实在算不上好吃,软绵绵的,因为和糠面馍馍在一起蒸的还带着一股糠面的味道。
苏之恒却觉得这味道比之前吃过的东西都好吃,连那难以下咽的馍馍也吃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