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帅,还能做到知错认错,这样的人能差到哪里去。加上他后面还给原主收尸,这么有责任担当,原主真的是吃了剧情的亏。
傻子都知道老公就要选陆聿。
“没关系,现在认识也不晚。”
林梦伸出手,“你好,我叫林梦。”
陆聿感觉她笑起来太好看了,像是太阳一样,一下就照进他的心里。
伸出手握住她的手,她的手软软的。
“我叫陆聿。”
简单的四个字,他也是说的很认真。
林梦觉得更喜欢了,“以后咱们彼此多多指教。”
“好。”
林梦笑的眉眼弯弯,见他还不知道放手,心里也有了谱。自己果然魅力无限。
心里得意,她面上却不显,而是是看着两人的手。
陆聿这才发现自己还没有松开人家,连忙松手,干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我来拿吧,车子在外面。”
林梦也不拒绝,把大包裹递给他,然后跟在他的身后往外走,看着他通红的耳朵,林梦心情愉悦。
而走在前面的陆聿并不知道,扛着包裹走在前面,一边注意着周围,护着林梦。
“我们先去吃饭。”
陆聿把包裹放好,等林梦坐好后才启动车子。
来到国营饭店,陆聿点了红烧肉,炒豆角还有两碗大米饭。
这个年代虽然物资匮乏,但是有一点就是不一样,饭店的菜都是量大实在。
“吃吧。”
陆聿用公筷夹了肉和菜给她,“吃完饭我们再去一趟百货大楼。”
“你也吃。”
林梦多看了他的手几眼,心说陆聿可能才是作者的亲儿子,一双手也是这么好看,骨节分明,像是弹钢琴的手。
她不是手控,可这双手真的太好看了。
陆聿也感觉到她的视线在自己的手上面停留了好一会儿,偷偷的看了一下自己的手,很干净,也没有脏的地方。
难道是她喜欢看自己的手?
“我听爷爷说,你之前去了南方。”
陆聿找了话题,“还遇到人贩子。”
这事是林梦离开京市那天,陆老爷子打电话来给陆聿说的,听说林梦一个人去南方不算,还帮忙抓了一伙人贩子,陆聿心里就有些后怕。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产生害怕的情绪,在生死一线的时候,他都没有这种感觉。
但是现在他隐约知道是为什么了,因为林梦,他害怕的是林梦出事。
“我去那边买了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