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爱宝:“……”
这鞋子的品牌的确是去年年末在进的大陆,在这之前,也的确没有看到过这种类型的鞋子,觉得好看挺正常,毕竟类似这样的款式直到后世都经久不衰。
但舒服到这种程度还是夸张了,国内之前做的那种鞋子注重质量和舒适度,有些鞋子穿上十年都不会破,并且柔软舒服不磨脚。
关键价格低廉。
要说缺点,唯一的缺点就是它们不注重外表,朴素到谁都不会多看一眼的程度。
丁雪对这双鞋喜爱不已,店员都快不耐烦了,她才抬头说道:“就这双吧,给我包起来。”
店员皱着眉头不大高兴,似乎觉得丁雪浪费了自己不少时间,这种店员都这种态度,丁雪早已习惯,也懒得搭理。
趁着人家把鞋子放进鞋盒的空档,小声在俞爱宝耳边说:“这双鞋我两个月前看的时候还只要四百八,现在都涨到五百三了。我要是再等两个月,等它涨到六百块钱,
我省吃俭用吃苦省下来的钱,都得拿来填补它的溢价用。”
俞爱宝敷衍点头:“对,丁老师真有远见。”
她在店里看了一圈,看中一双迷彩色运动鞋:“这双36码的有没有?”
店员不耐烦归不耐烦,还是比较负责任,架子上这双是37码,她嘟嘟囔囔跑去后面库房找了会儿,才找到:“还有最后一双。”
俞爱宝试了试,挺舒服,款式也顺眼,正好跟今天穿在身上的墨绿色宽松夹克外套搭。
“那就这双吧,把那双小白鞋包起来,这个我就直接穿了。”
丁雪看看鞋架上的迷彩色运动鞋,又看看俞爱宝脚上的这双,不解:“这鞋子放那上面还挺丑的,怎么穿到脚上还挺好看?”
她又看看自己手里的小白鞋,忽然有点后悔,想买这双了。
她看了看价格,迷彩色这双还便宜十五呢!
店员生怕她又要改,忙道:“你穿的37码,37码只有架子上这双,这么多人试穿过,你要的话,给你换也行。”
本来要架子上这双也可以,但听到‘这么多人试穿过’,丁雪就嫌弃上了。
俞爱宝好笑:“小白鞋比较好搭衣服,能穿的场合多。这双迷彩色不好搭,我家里的衣服,加上身上穿的,也就只有两套能跟这双搭起来,否则会衬得脚下沉重。”
“买白色的吧,不会后悔。”
丁雪一想也是:“那成,就白色的吧。”
新鞋子买好,丁雪并没有穿:“这里这么多人,人挤人的,万一把我新鞋子踩了可怎么办,等回去洗个澡,买的布做好新裙子了,再一起穿。”
二人去了卖布的专柜,丁雪挑了两块,一块浅蓝色,一块嫩粉色。
“这个粉色好不好看,给我闺女做条小裙子穿,肯定很好看。”
丁雪的闺女才两岁,俞爱宝没见过,丁雪也很少提起来,饿着肚子省钱也是为了给她自己买喜欢的小白鞋穿,学校里不少认识丁雪的都不知道她有孩子。
俞爱宝没看上的布料,家里没人会做衣服,就连周母也不会,要穿新衣服,只能拿布料去给裁缝做,还是自己在店里试穿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