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不是说好就能好的,有时候祝饶发病还是会把项云海吓得够呛。
他时而解离,时而耳鸣,时而产生幻觉。
吞过药,还差点从项云海位于cbd的高层公寓上跳下去。
可怜项云海,也不过是寻常刚毕业大学生的年纪,已经操起了老父亲的心。
他一次次地哄,一次次地安慰,一次次地将祝饶从放弃的边缘生拉硬拽回来。
他把几百平米的家重新整修到连一只苍蝇都没法轻易地在家里死掉,给祝饶的手机撞上监控,以防小孩儿走失;给家里的门落上一重重的锁,如果自己不在家,就找佣人白天黑夜地看着祝饶。
是的,回了京城以后,项云海就变得比以往更忙碌。
因为他跟家里换取自由身的代价是老老实实继承家业,给项鸿和黄心莲分忧。
不到二十四岁的项云海,肩膀还没能发展到能挑起这世上所有重负的程度。
可为了祝饶,他放弃了那颗青年人叛逆的心。
摇滚的长发剪成了干净利落的短发,皮衣换成了西装加衬衫。
项云海让小孩儿继续做小孩儿,给自己则揠苗助长了一把。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七年。
七年的时间,能改变太多。
曾经的不靠谱青年项云海成了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年轻总裁。
曾经沉默寡言、惴惴不安的小孩祝饶,也变成了金娇玉贵的小少爷。
具体是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又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项云海的,祝饶已经无法分辨。
只知道,初次窥探到情爱一事时,脑海中唯一仅有的,就是项云海那张有些凶戾的俊脸。
至此,项云海竟已占据他三分之一的人生。
而往后,这个占比更会不断延长。
项云海是唯一让他切实地感受到爱为何物的人,那么……他爱上项云海,也是理所应当吧。
首都音乐学院宿舍的木板床比家里要硬得多,又是个失眠夜。
祝饶翻了个身,喟叹,终于收起了那些陈年的思绪。
……
他心里好像有千言万语,又不知从何说起。
最后千言万语也只能化作一句——
…………
……
项云海这个大蠢蛋!
大骗子!!!
别管
京城总是很干燥,很少有像宁城那样连绵的暴雨。
今年夏天倒是下了好几次暴雨,这几天也一直动不动就有阵雨,简直就像当年宁城的那个梅雨季一样。
祝饶住的宿舍寝室号是307,其他几个人都是从大一就在一起住到现在的,都已经很熟了。
本来在他拖着行李箱进宿舍之前,寝室里吵吵嚷嚷的,但他进来之后,那三个人就噤若寒蝉,说什么、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仿佛不是室友搬回来了,而是系主任大驾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