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香香软软、柔柔弱弱的oga,还是身材高大、魁梧有力的alpha更吸引他。
他喜欢交不同类型的alpha男朋友。
他喜欢那种信息素互相排斥却又忍不住彼此吸引的感觉。
那种天生对抗着的,自带疼痛和不适的亲密关系,好像更适合他。
二十岁那年,他认识了弗里茨。
第一次与弗里茨对视的时候,秦墨就确定了,这是他喜欢的类型。
当然,这种与某人一见钟情的感觉,他不是第一次产生。
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他们当晚就做了。
并维持了一段时间的恋人关系。
秦墨虽然有点渣,但他每段感情维系的期间,都能保证对恋人的忠诚。因为他的视线一旦从对方身上转移,这段感情也就没有维系的必要了。
秦墨不记得他们第一次分手具体是因为什么,多半是因为他爱上了别人。
弗里茨并没有挽留他,弗里茨某方面来说,是个傲慢的人。
一个不再爱他的恋人,是没有挽留的必要的。
他安静地看着秦墨收拾东西,从他家搬出去。
半年后的某个夜晚,他们重逢了。
那时秦墨正值空窗期,他们一起喝了几杯,聊了一会儿,之后又睡了。
这次他们相处的比较久。
应该是他们在一起时间最久的一次。
算一算,得有两年。
期间,秦墨不止一次生出过“要么余生就这么过下去”
的想法。
分手是因为,有一次工作,秦墨外出了很久。
长达半年的时间,他们没有见面,只靠电话或视频联络。
弗里茨很忙,这样的联系也不是很多。
秦墨太寂寞了。
于是他约了别人。
那天在陌生的alpha身边醒来,秦墨感到很孤独。
他给弗里茨打了电话,说要分手。
弗里茨在电话里沉默了许久,同意了。
后来秦墨回到了法国,却忍不住去找他。
他们爆发了争吵,秦墨觉得很丢脸,后悔来找他了,他想走。
却被弗里茨拦住了。
他们又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