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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中文>重回1994年做学霸 > 1 重生(第2页)

1 重生(第2页)

第一天他就有点虚脱,体力明显不足。乐峰回到房间,找了件短袖短裤,去楼下洗澡。一排的厕所,没有男女之分,要洗澡只能提水去厕所里面洗,广东人叫冲凉。厕所里面各种味道,墙上还贴满了乱七八糟的号码。

幸好他老爹有个单独的浴室,跟副厂长共用,算是他老爹的福利。冲完凉后已经十一点多了,他来到厂房二楼,总经理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后,冯哲正躺在办公椅上看报纸。乐峰也径直坐在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冯哲斜眼瞧了他一眼,看他丝毫不怯场的样子,心里有点稀奇,整个厂里的工人,见到他都是毕恭毕敬,这小子还没满15岁,见到他丝毫看不到一丝自卑,隐隐还有点气场,这哪里像个十四岁的孩子?

“你来找我,是这么快就想好了?”

冯哲问道。

乐峰没有答话,在文件夹里拿出纸笔,纸上写上尼日利亚3:0保加利亚,6月22号,写完递给他,说道“这个赔率我查了一下,有一赔8”

冯哲接过纸,狐疑的看着他,问道“你这么肯定?”

他不懂足球,只不过他喜欢买彩票,这两个国家他都没听过,他很好奇这小屁孩是怎么知道的。

“你信我,就买,不信我,就算了。”

乐峰摊手说道。“如果你这回不信我,以后我也不会再跟你说了。我去找相信我的人。反正表姑会给你钱用,你又不缺钱”

乐峰说完带着一丝玩味的笑容,看着冯哲。

“你…”

冯哲被他说中软肋,这个厂全靠他老婆王小姐打理,而他本身就是个不管事的人,吃喝嫖赌,逍遥自在。这么多年孩子都十多岁了,自己在外人眼里就是被人包养的小白脸。

他确实像个小白脸,已经快四十了,看起来仍然有几分帅气,加上他香港人的身份,又有钱,在大陆泡妞简直不要太简单,外面养了好几个情人,他老婆每天忙着厂里的事情,也没空管他,他还经常跟着厂长出去风月场合鬼混,被他老婆知道后,每个月给他的零花钱越来越少了,为此还吵过架。

冯哲说道“你个叼毛,毛都没长齐,没大没小,我叫你老爸揍你啊。”

“姑父,你还是说粤语把,你这普通话我听的难受。你说吧,买还是不买,不买我走了。我肚子饿了,要下去吃饭了”

乐峰起身就作势要走。

“哎,你个扑该,买多少?”

冯哲对这个小鬼也是无语了,说话比他还老练。

“最少2万!”

“2万?你个小屁孩知道两万有多少吗?”

冯哲被他的话惊住了,说道“你老爹一个月工资还不到700,他还是个保安队长,整个厂里普通员工薪水也就500多,2万块钱够这个厂一个月工资支出了,你懂不懂,信口开河!”

“2万,中了你就得16万。你自己想想。你不会拿不出两万块吧?”

“我丢你…”

冯哲差点爆粗口,一想到对个小孩子爆粗不合适,说道“万一没买中呢?”

“没买中你也就损失了一两个月的零花钱,而且我有9成把握买中。”

“你当真?”

冯哲一脸狐疑看着他,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这些年他买马都输了几十万,哪有那么容易就中的。

“这么着吧,你相信我呢,就听我的,要是陪了,就当我欠你的,以后我毕业了打工赚了钱还给你,给你立个字据。不过话说好了,要是赚了,我要分四成。”

乐峰收敛笑容,一脸严肃的说道。

“你一个小屁孩,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冯哲心有不满。

“我缺钱。多余的事情你别管。”

说完乐峰拿出一张纸,写上“今乐峰借冯先生2万,如果买马赢了,分的6万4千,如果输了,在20岁之前赔付冯先生3万。立据人。乐峰。“写完后将纸递给他。

冯哲有点震惊,看样子这小孩信心十足,他虽然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不过他的表情确实打动了他。这个字据打消了他以为他信口开河的想法,突然让他开始欣赏这个小男孩起来。

两万块对于内地普通人家来说,是好几年的收入,但是对于两地差异巨大的香港人,尤其是他这种有钱的香港人来说,也就是几次夜总会的钱。他心动了。

冯哲点上烟吸了一口,吐了口烟圈,他看着乐峰,半晌说道,“你很有魄力。我信你一回。输了就当我的,赢了就按照你的来。”

说完,他拿起电话,按出去给他在香港的老弟冯明,交代他去给他买,

90年代,没有网络支付,没有网站下注,买马只能去网点或者是打电话给平台,然后打款。具体怎么买,乐峰也不知道,不过冯哲倒是门清。交代清楚后,他叫财务给他弟转了2万,随手在包里拿了2万给财务,并交代不要跟王小姐说。

财务小姐姐是个广东妹子,长相甜美,她一脸惊奇的看着坐在椅子上架着二郎腿的乐峰,心想老三的儿子这么快跟老板混的这么熟悉,当下去银行汇了款。

一切搞定后已经是下午两点半,冯明才给冯哲打电话说买好了。而乐峰早就在食堂吃完午饭,躺在床上睡午觉。

一觉睡醒,已经下午三点多了,一身臭汗,太阳从窗户斜着射进房间,电风扇嘎吱嘎吱的吹着,躺在床上,乐峰开始想接下来应该做什么。既然重生了,那么时间是非常宝贵的。他需要运用自己前世的经验迅速积累财富。如果历史不随着他的重生发生改变的话,明天他就能分到好几万,这笔钱,他首先要买一把吉他,上世他是个业余歌手,大学时候就开始兼职在酒吧里唱歌,还自己搞过乐队,想起当年的这个时光,他脸露出微微的笑容,他大学的初恋,就是他参加校园歌手认识的。

重生后,他得迫不及待将94年后发布的那些成名的歌曲,都写出来,打出一定名气,或者自己唱,或者卖给那些歌手赚钱。

当明星他是没太大的兴趣,不过当娱乐圈的老板,倒是一件乐事,他可以捧红很多明星,身边还可以有美女明星作伴,这种日子不要太舒服。

因为以前当过驻唱歌手,所以他脑袋里对流行音乐比一般人有更深刻的记忆,而且他记性好,自己亲手弹过的歌曲就不下于100首。吉他他很熟练,钢琴也勉强能达到8级水准,找个专业的音乐团队,复刻歌曲原本的调子并不算太难。

周杰伦,谢霆锋,林俊杰都是在00年后才开始火起来,摇滚的汪峰,许巍,朴树,都是他最喜欢的歌手,他们的大部分歌他都唱过。而任贤齐,张信哲等人也就是95年后开始火,任贤齐的《心太软》,《伤心太平洋》这两首当年火到爆,张信哲《过火》《爱就一个字》这两首歌他很喜欢,还有后面的《上海姑娘》《信仰》等等,

太多的歌曲他也记不清楚年代,等赚钱了他要去买所有歌手的磁带听一下,按照歌手再回忆起他们哪些歌没有唱。然后就专门干这些歌曲,这些大明星,一首歌怎么说也得收他们50万以上吧。买个200首就破亿了,想到这,乐峰不由得激动起来。当即坐了起来,也顾不上热,将刚刚回忆过的几首歌的歌词写了出来。半个小时就写了10首,记忆如潮水般涌现,他又写了许巍的《故乡》《像风一样自由》《蓝莲花》《曾经的你》朴树的那些花儿,平凡之路,生如夏花,写完这个,已经快5点了,手都写酸了。

乐峰拿着《那些花儿》的歌词,不由的轻声的唱起来。这首歌歌词清新,旋律幽美,适合拿着吉他弹唱。要是有把吉他就好了。他现在还没满15,声带尚未完全变,跟他18岁后的声音有挺大差别,略微带点稚气,声音更加清脆,高音唱起来更加轻松。

5点40,乐峰将本子锁在抽屉里,换了件宽大的t血衫,嘴里哼着歌曲,锁上门下了楼,找到老爹拿了饭盒,去食堂打饭。仍然是清汤寡水的一荤两素,乐峰吃了几口索然无味。上世他吃大锅饭的时候很香,可是他是个重生者,这种饭菜,他实在提不起什么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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