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暮西无奈片刻,继续道,“那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我……大概知道?”
陆暮西笑了下:“今天之前,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有些男人不愿意让女朋友看见自己求人办事的那面。我心想,没偷没抢,都是靠自己本事吃饭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是吧?”
林度想了想,认真地点头:“嗯,是这个道理。”
他又继续道:“但是吧,今天你在那儿看我喝酒的时候,我突然就理解那些人了。我感觉我这辈子都没那么丢人过。”
陆暮西垂下眸,自嘲地笑了笑:“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就是这样,普普通通,跟以前你认识的陆暮西完全可以说是两个人。可这么多年,我只有一点没变,那就是……”
“喜欢你。”
抛开一切顾虑后,陆暮西反而变得释然了。他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坦然地迎上林度的眼睛,笑容像少年时一样明亮而干净,不带任何杂质:“林度,我喜欢你,你呢?”
成年人向来崇尚尽在不言中的暧昧,是以,林度已经好久没听到过这样直白的表白句式了。没有任何迂回试探,像青涩的少男少女一样,对喜欢的人剖白自己,然后大大方方地将心意捧到对方面前。
十七岁的林度这么做过,但她没想到三十岁的陆暮西会这么做。
“陆暮西,其实我是个挺喜欢纠结的人,所以为了治这个毛病,我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
林度突然说。
陆暮西并不急着要回答,他只是认真听着,眉目被月光染得愈发温柔:“什么?”
“就是在干什么事儿前跟自己约法三章。决定放弃,那就干干净净地放手,永远也别想‘要是没放弃会怎么样’。要是决定继续做,那就别在路上东张西望怀疑自己,想往前走就绝不回头。这约法三章对我来说特别好用,就跟起跑前的鸣枪一样,枪响的那一刻,什么纠结就都烟消云散了。”
陆暮西听懂了她的言下之意,沉默了几秒,问道:“现在枪已经响了,所以,你选择的是起跑还是弃权?”
林度笑了声:“我跑步还挺厉害的啊,为什么要弃权?”
陆暮西愣了几秒,久久望着林度,将那句话在心里反复剖析了几遍,终于缓缓笑了出来。他眼睛微弯,瞳孔簇着细碎的光芒,笑容清冽的像一阵山间的风。
不知为何,陆暮西心里总有种失而复得的恍惚感,他指尖自上往下,缓缓沿着林度的掌心将两人牵着的那只手改为十指相扣。
渐渐的,两人掌心紧紧相贴。随着手上的动作愈发纠缠,他人也离林度越来越近。
就在两人呼吸相绕,唇间只距离咫尺时,陆暮西动作突然一顿。
林度还没来得及惊讶,就感觉到自己唇角一热——那一吻并没有意料之中落在她唇上,而是蜻蜓点水般轻轻落在了唇角。
世界一片寂静,陆暮西在她唇角安静地停了两秒,然后离开。
不知道为什么,林度觉得唇角这轻轻一吻,似乎出乎意料地比单纯的接吻让她心跳加快。
“你这是报复吗?”
林度问。
陆暮西这一吻,跟当年分别时她主动的那一吻简直一模一样。
“我这是礼尚往来,女朋友。”
他笑着伸手将林度拥入怀,“你也可以还回来啊。”
林度搂着他的腰,还没适应这个称呼,一时觉得实在有些神奇:“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