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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威廉成了此时美国最火爆的偶像,只要将他印上杂志封面,女孩就会将它买到脱销。

男孩学威廉留长头,戴上chocker,穿皮衣,画眼线。他的时尚几乎成为新一代的性感象征。

这前所未有的景象震撼了美国,就像是猫王从军前那个时代的重演,只是这回有过之而无不及。

保守派表示痛心:“仿佛一夜之间,女孩们不再喜欢美利坚的堂堂男儿,转而喜爱起英国的阴柔娘娘腔。”

本来还算吃香的肌肉硬汉受到冷遇,瘦削的漂亮男孩开始受到欢迎。

有人危言耸听:“这名英国佬以一己之力改变了美国女性的审美!他在动摇美利坚的阳刚之气!”

有人只看到现象,但有人看到了本质:“他不是一名单纯的歌手,而是女孩欲望的投射与载体。”

此时的美国正在掀起性解放的浪潮,有一天女人突然意识到:既然男人可以喜欢看美女,那女人怎么就不能喜欢漂亮男孩?

在这种思潮下,威廉恰好横空出世。他的魅力,他的神秘,一下子击中了这些渴望自由与爱情的心灵。

他就像那些男人喜欢的封面女郎,与现实无关,而是一种理想的“美”

的象征。

他冷若冰霜的模样也正好,“厌世”

与“性冷淡”

的样子既让女孩感到安全,又挑动她们心中征服的欲望。

就这样,嘣!

一切都爆炸了,炸得传统社会七荤八素。

当人们反应过来,青鸟乐队已经占领了大街小巷。电台无数次重播青鸟乐队的曲目,这似乎是人们最近唯一会点播的歌。

他们就这样大火特火,因为一切都太快了,他们对自己的热度甚至没什么概念。

直到那天,洛根突然对爱德华说:“听说你是玛丽莲梦露的影迷?”

爱德华点点头,这名沉稳的青年第一次露出了类似“羞涩”

的神情。一看就又是一名被梦露俘获的迷弟。

“那你的运气真好。”

洛根不无羡慕。

他说:“梦露的团队联系我,想要在你们洛杉矶的演出上客串。她想借你们的舞台宣传她新设立的癌症慈善基金会。”

这消息把大家都吓了一跳。

“天啊!”

爱德华兴奋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这是真的吗?我爱她!《玛莲娜》就是为她写的歌!”

乔尼觉得自己在做梦:“我们已经到了可以跟梦露合作的程度?”

即使他们此时已经踏入娱乐圈,但他们还是转变不过来影迷思维,总觉得好莱坞女明星是他们难以接触的人。

洛根心知这两个人肯定没意见,于是他转向乐队的其他成员:“你们怎么看?”

迈克尔说:“我都无所谓。”

威廉提议:“也许我们可以问问梦露,可不可以把《玛莲娜》改回《玛丽莲》?”

“好主意!”

乔尼响应。

此时爱德华终于恢复了冷静,他提出疑问:“她可是玛丽莲梦露。想要宣传基金会,肯定有比我们更好的选择。她为什么会选择我们?”

洛根说:“这一点我也问过了。对方团队回复,你们是美国现在最大的热点,梦露想要获得最大的曝光。”

爱德华还是心有疑虑。为什么这么急迫?听起来梦露好像迫切地想要获得公众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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