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见她过来,将迎春花递过来,道:“热水绰过,凉水过一遍,以蜂蜜腌制,另加配方,制成金丸,宜治肿毒高热。”
文臻接了花,心想这老太太声音粗哑,和闻老太太半点也没一家人的感觉,一边笑道:“迎春有苦味,并不适宜做菜。”
“那倒是,”
老妇人道,“远不如金雀花炖蛋,珠兰鱼片,酥炸月季,菊花豆腐……就算槐花烤饼,也强之甚多……猪肝冷了就不好吃了。”
说完咕咚咽一口口水,声音响得似熊在打盹。
最后一句岔到十万八千里,文臻已经笑眯眯端了梯子来,“自己爬下来哈。”
“那好像是我的梯子。”
老妇人斜睨她。
“猪肝冷了就不好吃了哟!”
“腿不行啊。”
老妇人捶着腿愁眉苦脸说。
文臻自顾自坐下来,“猪蹄也快冷了哦。”
“砰”
一声,跳下来了,梯子都没用。
宛如一头熊落地,汤晃了三晃。
“哟,腿不行。”
文臻盛汤装饭,头也不抬。
“嗤,我这腿能是好的吗?我这腿要是好的,那群不肖子孙不得把我就地给捆了?”
老头一摇一摆在桌边坐下,一抬头看见随随便便挂在灶台边的小布包,随即目光便转了过去,别说表情了,连说话语调都没什么变化。
文臻也仿佛并没看见,好脾气地把饭端上来,头一抬,心中忍不住“哟呵”
一声。
这哪是老妇人哪。
这是人妖哪。
鬓边一朵海棠花就不说了,海棠花配碧玉簪也不说了,一张面盆大脸也不说了,可这大脸上,粗眉广额,嘴大如瓢,红红的胭脂吊着鱼尾纹四处迸射的眼角,厚厚的脂粉夹在深深的皮沟里,眨眼抬眉都簌簌往下掉,周星星家的如花妆容效果都没这惊人。
文臻觉得自己手里的碗在颤抖,一定是它抵受不住想自杀。
当“老妇人”
一脸不耐烦地一伸手把头发连同海棠绿叶的发髻抓下来,露出光可鉴人的秃顶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何止是碗,世界观都想自杀了。
你说礼教森严的封建社会,怎么会连异装癖这种设置也有呢?
还没等她表示一下复杂的心情,老家伙一抬头看见她端的小碗,白眼一翻,嚷嚷:“这么小的碗怎么够吃?”
抬手就拿了一个巨大的汤碗,把锅里的饭一股脑都盛了,堆得岗尖。只给文臻留了半碗饭的量。
文臻还没坐下来,老家伙已经落筷如风。
“好猪蹄,表皮软糯弹牙,瘦肉香嫩,蹄筋滑润,啖肉尽而香气犹存唇舌之间,猪蹄的腴美和筋道尽在其中。”
“好青椒鸡蛋,青椒脆爽,鸡蛋鲜嫩,微辣香咸滋味饱满,小菜可见大心思。”
“好猪肝!猪肝嫩滑是为君,菌笋之鲜便如臣,君臣相济,妙味天成。”
“好豆角,豆角久煮显老,少煮带毒,能将豆角制得这般清新脆鲜,微甜回甘,火候之道,已臻大家。”
一顿饭就听见他巴拉巴拉说话,还不影响吃饭。速度极快,文臻这边饭才吃三口,他老人家已经搁了筷子。
不过他并没有像那些初尝文臻厨艺的人,吃得盆满钵满,相反,他每样菜也只吃几口,饭更是只选了最为香软的部分浅尝辄止,吃饭时的速度和优雅不成正比,形体和胃口也不成正比。
吃完筷子一丢,喝道:“上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