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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新人长篇(第1页)

马景海作为编辑,虽然还是个新手,可他的人生阅历却并不少。

69年的时候,他已经从北河出,只身远赴内蒙插队,72年到78年之间又回到阆纺地区当工人,分别在两个厂子干过,非常艰苦。

直到阿巴阿巴结束,高考重开,他才算苦尽甘来,回到家乡北河师范大学就读于中文系。

还未毕业,他便进了百花文艺,成为实习编辑,直至转正。

这小半年来,他已经适应了自己的编辑工作,平时过手的稿件也并不少。

对于一个编辑来说,一篇文章想让他叫好不难,可是想让他看到叙事手法上的创新,却并不容易。

偏偏这份《少年派》的稿子,却让他有种长了见识的感觉。

谢大广看稿的度比马景海快,花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把《少年派》看完。

他坐在位置上了好一会儿呆,这才站起身,把稿子递还给马景海。

“老谢,你觉得怎么样?”

马景海一直等着,忍不住第一时间问了一句。

“这稿子……”

谢大广斟酌了一下,才说:“有点特别啊!”

“没错,就是特别!”

马景海憋了许久,话匣子一开,实在收不住:“明明是很残酷的故事,作者却能通过故事主人公的嘴巴,像是讲述一场童话似的把海上的漂流经历娓娓道来,到了最后特地设计船运公司的人追问出真相,这一环扣着一环,让人看完以后不自觉的感觉到不寒而栗。”

微微一顿,他又继续说:“作者的设计简直太巧妙了,每一只动物的出现,他都事先做好了铺垫。

斑马,代表着喝肉汁的佛教徒,他在落水时曾大喊:斑马,斑马,摔断了腿。暗示他和斑马的关系。

猩猩,代表派的母亲,主人公曾问它,你的孩子呢?暗示猩猩是母亲。

还有鬣狗……”

听着马景海的一顿输出,谢大广点了点头,也开始分析起来:“这样的叙事手法,的确很新奇,至少我干编辑这么多年没见到过。

其实我觉得作者在文章里还藏了许多别的东西,并没有通过主人公说明。

就比如主人公的女朋友,和那只一开始就被吃掉的老鼠是不是可以联系在一起……”

两个人的讨论吸引到了编辑部其他编辑的注意,有人忍不住问:“你们在说哪一篇稿子?”

“就这个。”

马景海也不藏着掖着,直接把《少年派》递给了那个编辑。

难得现一个这么新奇的稿子,他自然希望编辑部里的其他人也都看看。

那位编辑接过稿子,戴上眼镜,轻念页标题:“少年派的梦幻漂流……”

其他几个编辑一听,顿时觉得特别,也忍不住围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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