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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幸亏带了外挂(第1页)

叶荞蹲在小沟边,用小铲子轻轻一铲,淤泥很湿润,这一铲不仅铲出了好几棵荠菜,还铲出了一条肥肥的泥鳅,她看到那条泥鳅惊慌失措的要往淤泥里钻,她的精神力瞬间化成一只手,紧紧的把它抓了起来:“没想到这淤泥里还藏着这么好的东西,正好多抓些回去做小吃。”

她意念一动,一只铁皮桶子和一把铁掀就凭空出现在小沟旁边,她把那条泥鳅放进水桶里,又往桶里加了些水,拿起铁掀开始挖泥鳅,淤泥里的泥鳅很多,根本不需要寻找,几乎每一铲都能挖出泥鳅,偶尔还能挖出鳝鱼。

很快她就沉浸在挖泥鳅的乐趣中,随着收获的增多,她越挖越有干劲,直到太阳快爬上头顶了才惊觉时间不早了,这时她已收获了两桶泥鳅和一桶鳝鱼。

“还要去挖笋子,不能再干下去了。”

叶荞意犹未尽的把泥鳅和鳝鱼都收进空间,扛起锄头,背上篮子,一个助跑跳过小沟,往连云山而去。

走进竹林里,叶荞根据原主的记忆开始寻找笋子,但是过去快半个小时了才找到几根笋子,这效率也太低了,这样下去到天黑也挖不到几斤笋子,她只得铺开精神力寻找。

为了节约精神力,她并没有把精神力全部铺开,只覆盖了她周围十米,地下三十公分的范围,瞬间,这个范围内的一切都清晰的出现在她的识海里,她现这片小小的区域内就有十多根笋子,而且根根肥美。

看来不是地里没有笋子,而是她学艺不精,幸亏带了外挂,不然,今天她肯定会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看到了笋子,她也不再犹豫,按图索骥,把自己看中的笋子一一收入囊中:为了竹林的持续展,她不会赶尽杀绝,所以会选看得顺眼的挖出来。

不用花时间寻找,她的力气大,挖笋的技巧也不错,她一路挖过去,很快就挖满了一篮子,她铺开精神力,确定周围五百米内没有人,便把篮子里的笋子收进空间,然后继续开挖,她一连挖了六篮子笋子,肚子里传来了咕咕的叫声,才闪身进入空间吃午饭。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叶荞从不亏待自己,她稍事洗漱后,就从储藏室里拿出一份红烧牛肉,一份西红柿鸡蛋汤,一份清炒萝卜菜和一碗米饭,坐在餐厅里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吃完饭,又切了个芒果做饭后水果,把碗筷洗了,坐在沙上了小憩了半个小时才出空间继续劳作。

她越走越高,山上的竹子越来越大,笋子也越来越多,连小动物也多了起来,不仅有色彩斑斓的野鸡,也有灰灰的野兔子,小鸟儿在竹枝上跳跃,叽叽喳喳的,构成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叶荞干劲十足,又奋斗了两个小时,不仅收获了四篮子笋子,还收获了三只野鸡、两只野兔、两只野鸽子和十多只鹌鹑。

收获已经不少了,她没有继续再挖笋子,但她没有立即往回走,铺开精神力把周围扫了一遍,确定周围五百米内没有人后,从空间里拿出一把电锯锯起了竹子。

她锯了二十多根竹子,又拿出锄头挖了十来个竹根,全部收进空间才背着小半篮子笋子下了山,准备往回走。

走到了小沟边,叶荞坐下休息了一会,看看日头还早,想到藏在淤泥里的泥鳅和鳝鱼,她也不急着回去了,把篮子和锄头收进空间里,又拿出铁掀开始挖泥鳅。

她一路往下,越往下,小沟慢慢的宽了起来,沟里游动的小鱼小虾也多了起来,两侧的淤泥也越来越多,挖出来的泥鳅和黄鳝也越来越多,她知道这条小沟很快就要到尽头了。

果然,不久之后,她就看到了一个不小的湖泊,目测有三百来亩的水面,在枯水季节都有这么大,在丰水季节就更大,她看着湖水里成群结队的鱼儿,她好像看到无数的大团结向她飞来。

“可惜时间不早了,不然,我一定撒上几网,把我空间里的小河填满。”

叶荞站在湖边感叹,心里却想明天一定要过来网些鱼,那样就可以多做些腊鱼,从那些卡车司机手里多换些小钱钱和票据。

叶荞怕污染了空间,加上她没有时间打理,她前世在小河里养的鱼虾蟹和草地上养的家禽家畜都不多,除了供应她自己和队员吃外,所剩并不多,现在现了这个湖泊,正好可以多捞些鱼回去做成腊鱼,小赚一笔,顺便填充一下小河。

她看到太阳快下山了,只得压住那颗蠢蠢欲动的心,扛起锄头,背起篮子出了山。

“小叶,你去挖冬笋了?”

下了山,到了云峰机械厂的地界,路上的人就多了起来了,里面不乏认识叶荞的人。

“嗯,李叔叔,你在这儿散步呢?”

叶荞一看他是叶木的同事,也是原主记忆里那个男人的父亲,强忍着心底的厌恶对他点了点头。

“我就在这附近走走,你还真能干,一个姑娘家的,挖了这么多笋子回来。”

李兴看着叶荞那小半篮子冬笋羡慕的说。

“还真谈不上能干,在山里忙活了一天,才弄到这么点东西。”

叶荞看了看篮子里那十多斤笋子不以为然的笑了笑。

“你这是从哪儿挖来的?”

李兴随口问道。

“去连云山了,那里竹林多,只不过太远了,在路上花的时间太多了,我又没有什么经验,收获才这么点儿。”

叶荞也不瞒她,谁都知道那里竹林多,竹林多笋子自然也就多了。

“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跑那么远?”

李兴惊讶的看着她。

“这山里没有野兽,只是走得远了点,没关系的。”

叶荞笑着说,“李叔叔,我先走了,你慢慢溜跶。”

“嗯,你先回吧。”

李兴对她点点头,然后背着手慢慢的跟在后面。

叶荞快步往回走,快到生活区时迎面碰上了一个身材高大,五官立体,面容俊朗的男子,年纪大约二十一二岁,穿着云峰机械厂的工作服,应该是厂里的职工,自己好像没有见过他,只是为嘛这么眼熟呢?

两人错身而过,叶荞又回头看了他一眼,确定没有见过他,摇摇头后迈开大步朝叶家走去。

“爸,回家吃饭了。”

大声的呼喊拉住了叶荞的脚步,她又回过头来看到那个男子正朝着李兴招手。

“知道了,这就回去。”

李兴对他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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