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必须忍受林漠对他有些过分的亲昵。不过,前提是得在自己小命无碍的情况下,亲嘴什么的,还是坚决拒绝吧,可别把人家毒液吞了。
这头野猪看起来已经成年,猪腿很长,但没多少肉,不过也够他吃几天了。
季阳后知后觉的发亏大发了,如果卖的话,一头成年野猪怎么也能卖到两千多呢,就换几套衣服和调料,越想越肉疼。
麟墨还顺了把刀切肉,是把很厚重的砍刀,一般用力坎柴和砍骨头用的,季阳觉得麟墨估计是看不起轻薄的菜刀,不过也好,砍刀也能切菜,还能用到别的地方。
现在盐够用了,季阳就把猪腿肉切了下来,用盐腌制了起来,挂在荫凉处,将没剩多少肉的猪腿烤了吃了。
季阳费了不少时间才喂饱自己,刚吃饱,麟墨就回来了。
☆、话梅很好吃
季阳看着麟墨带回来的两套新衣服,心里欢喜,恨不得立马穿上。多少年没穿过新衣服了?他已经记不清了,在养父母家十几年,买的新衣服屈指可数。
季阳把衣服放在鼻下嗅了嗅,新衣服的味道真好闻啊。季阳迫不及待地把衣服拿到河边去清洗,就在这时,麟墨就回来了。
“嘶嘶~”
蛇吐信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季阳回头,脸上还带着欣喜的笑意。
“林漠,你回来啦,顺利吗?”
“嗯,没遇见人。你已经吃了?”
麟墨几大步走过来,俯低身体在季阳背上嗅了嗅,突然把季阳衣服下摆拉了起来。
天已经开始热了,季阳的上身被棉绒t恤捂出了层薄汗,衣服突然被拉起来,季阳顿时凉爽,皮肤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你做什么?”
季阳把湿衣服提出水面,为了不拉扯到血痂,他尽量挺直着腰。
季阳的背不像脸那般黝黑,因为山上寒冷,做农活都穿着厚衣服,身体没晒过太阳,非常白皙。只是,背部横陈着两处突兀的黑红的血痂,生生破坏了这份美感。
血痂一处在后背心,有掌心大小,另一处在腰部和臀部之间,足有十几厘米长。黑红的血痂,映衬得背部越发的白了。此时,硬梆梆的血痂裂了好几段,鲜红的血滴顺着皮肤蜿蜒淌下,红得触目惊心。
麟墨的心脏猛的一揪,就着季阳蹲着的姿势,把他抱了起来,大步往草木搭建的屋子里走:“伤口裂开了,我帮你上药。”
季阳把手里的湿衣服丢在了草地上,沾着水的手扶着麟墨的肩膀,不介意的道:“不用了,都快好了,用不用都一样,别浪费药粉了。”
麟墨放在屋子的草堆上,顺手就拿出了枯草里面用树叶包着的药粉包,不容反对地道:“别乱动。做不来可以等我回来,何必逞强。”
季阳老实地趴在地上,不服气地咕哝道:“饿了嘛。”
麟墨不说话了,将季阳的衣服拉到头顶,然后在伤口裂开处均匀的撒上自制的药粉。血立即就止住了。
那两条裤腿让季阳做了两条毛巾,麟墨取了自己的一条,轻轻沾拭血迹,动作非常轻柔。
麟墨垂目低喃:“疼吗?”
话虽是问句,却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
季阳耳尖地听到了,头上罩着衣服,声音显得闷闷的:“不疼啊。”
麟墨重重地呼了口气,微凉的指尖轻轻触碰季阳的伤处,季阳被刺激得抖了抖。
现在已经是六月份,虽然山上还遍布薄雪,但山下已经进入了炎炎夏日。季阳常年待在严寒之地,身体耐寒,却很怕热,身上的衣服虽然只是一件t恤,但也是秋冬穿的厚料子,穿在身上一天比一天热,身体一发汗,黏糊的很,于是季阳没把衣服拉下去,直接从头上扯掉了。
“那个……”
没了衣服罩头,季阳的声音清晰起来,“衣服谢谢你了,我很喜欢。”
麟墨的手由季阳后背心的伤处缓慢地移到后腰的伤处,摸得季阳痒痒的,心脏也怦怦直跳。他心里升起了丝丝异样,却没阻止麟墨的触碰,心里头隐隐期待着麟墨的动作,很想知道他到底会做什么。
麟墨微微笑了笑,看着少年纤细的后背,喉咙有些发紧:“阳阳喜欢就好。”
沉默在两人间放弥漫开来。
季阳想弄清麟墨会做到哪一步,放下了想去河边洗衣服的想法,趴在地上没动。
背上那冰凉的手轻轻滑过凸起的血痂,季阳小小的咽了咽口水,却听见清晰的吞口水的声音。正疑惑着,是不是自己发出的声音太大了,那手却在径直向下,探入了他的裤子。
季阳身体一弹,连忙侧过身体,同时那只手也如触电般收了回去。
“你……”
季阳扭着脖子瞪着麟墨,脸上迅速涨红,指责的话在喉咙里哽了一会儿,还吞进了肚子。
“我要去洗衣服了!”
“我去洗。”
麟墨的气息有些不稳,逃也似的大步走开了。
季阳气愤的瞪着麟墨的背影,也不跟他客气,“你注意点,别又把衣服扯坏了。”
“嗯。”
麟墨的声音从河边传来。
季阳瞪了几眼,还不够泄愤,狠狠地扯着地上的干草。可恶,林漠也太猥琐了,居然摸他屁股,还摸到了进入忘我境界。
前方就是麟墨的‘家产’,季阳双臂用力爬过去,捡起枯草帽砸在墙上,又抓起漂亮的石子丢得满屋子都是。最后,季阳的目光落在了那三颗淡黄色的‘话梅’上,捡了起来,没丢。
天天吃烤肉,再就是甜得腻人的桑葚,真想吃一颗酸溜溜的话梅啊。
麟墨听到屋子里传来的动静,耳朵竖了起来,不自觉放轻了手里的活,又等了一会儿,麟墨飞快地回头看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