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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2页)

“而且平、平常那米酒二、二十文一斤,我们制成烧、烧酒后要卖、卖到四十文、文一斤,酒楼觉、觉得贵了些。”

鹿华林无奈道。

那一批蒸馏的烧酒,全部在酒坊堆着,一坛都不曾卖出。

听他这般说,鹿笙突然想起爷爷也曾与她说过,在他们的历史上,烧酒刚刚出现的时候,因为其性烈并不被士人与富人喜欢。

这样说的话,这烧酒最适合卖的地方并不是酒楼。

思忖片刻,鹿笙心里有了主意。

“大伯,我倒是想到一个卖酒的好地方。”

“哪、哪家酒楼?”

鹿华林忙问道。

“并非是酒楼,而是滨江县码头。”

“码头?”

鹿华林想不明白,码头如何卖酒?

“我们去码头支个摊位,专门卖酒给那些早起做工的脚夫和往来赶路的行人。”

“而且这酒我们卖三十文一斤。”

“三十文?那、那岂不是要、要赔钱卖?”

鹿华林不解道。

既然凉国人喝不惯烈酒,那她便降低酒的度数,将烧酒中加入蒸馏水,这样降低酒精度数的同时,还能减少酒的价格。

现在酒坊做的烧酒,度数在五十几度,鹿笙准备把酒精调到三十度左右,这样既能让码头的脚夫们喝了有暖身的感觉,又不会因为酒太过于呛辣而不喜,喝上二两也不会醉人。

听了鹿笙的办法,鹿华林惊喜之余还是有些迟疑,酒坊从来都只供酒给酒楼和行商,不曾摆摊散卖过,他一时也找不出合适的人去做这事。

“也、也不知这、这法子行不行。”

鹿华林想了想,想到了自己的徒弟,“那、那明日我、我让齐南去。”

“行不行试试就知道了。”

鹿笙笑着说,“明日我先去街上瞧瞧,等后日我与齐南一起去摆摊。”

作者有话说:

卖酒

天气一日冷过一日,日头也是越来越短。

朝阳微升,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齐南赶着牛车与鹿笙来到了码头。

天色尚早,江面上薄雾笼罩,码头上还没有多少人,只零星的支着几个早食摊子。

交了十文的摊位费,鹿笙寻了提前看好的位置,把准备好的招幌和长桌摆好。

酒坊的这块招幌是杨玉兰连夜缝制出来的,黄麻布做底,红色棉布滚边,中间是鹿家烧酒四个正楷绣字,与街上单衣的麻布招幌一比,乍一看还挺显眼。

红色的视觉冲击力更强,鹿笙特意让大伯母加上这滚边,就是为了让人们在杂乱的街市上,一眼就看见酒坊的招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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