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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成公二年(第1页)

鲁成公二年

公元前589年,鲁成公二年。

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围龙。顷公之嬖人卢蒲就魁门焉。龙人囚之。齐侯曰:“勿杀!吾与而盟,无入而封。”

弗听,杀而膊诸城上。齐侯亲鼓,士陵城。三日,取龙。遂南侵,及巢丘。

二年春,战争如期爆发,齐顷公率军入侵鲁国北部边境,包围龙地。齐顷公的宠臣卢蒲就魁攻打城门,被龙地的守兵俘虏。齐顷公紧张了,派人喊话:“不要杀他!我可以与你们盟誓,不进入你们的领土。”

龙地人不听,杀了卢蒲就魁,而且将他的尸体绑在城上。齐顷公亲自擂鼓,将士们爬上城墙,奋战三日,攻取龙地,顺势南下,抵达巢丘。

卫侯使孙良夫、石稷、宁相、向禽将侵齐,与齐师遇。石子欲还。孙子曰:“不可。以师伐人,遇其师而还,将谓君何?若知不能,则如无出。今既遇矣,不如战也。”

夏,有……

石成子曰:“师败矣,子不少须,众惧尽。子丧师徒,何以复命?”

皆不对。又曰:“子,国卿也。陨子,辱矣。子以众退,我此乃止。”

且告车来甚众。齐师乃止,次于鞫居。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

既,卫人赏之以邑,辞,请曲县、繁缨以朝。许之。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若以假人,与人政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弗可止也已。”

为了救援鲁国,卫穆公派孙良夫(桓子)、石稷(成子)、宁相(俞子)、向禽入侵齐国。在新筑遇到齐军,石稷想撤退,孙良夫以为不可,说:“带着军队讨伐别人,遇到他们的部队就回去,可怎么对国君交代呢?如果知道打不过人家,就应该不出兵。现在既然已经遇上了,不如一战。”

接下来,不好意思,断片了……《左传》毕竟是本很古老的书,文字偶有缺失,也是可以理解的。根据前后文推测,这里应该是写齐、卫两军交战的情况,结果卫军战败了。当初主战的孙良夫,这个时候却想着赶紧撤退。

石稷说:“我军已经失败了。您如果不多坚持一下,恐怕会全军覆没。您丧失了部队,用什么来回复君命?”

没有一个人接石稷的话,包括孙良夫。

石稷又说:“您是卫国的卿。您有个闪失,那就是卫国的耻辱了。这样吧,您带着大伙撤退,我顶在这里。”

孙良夫竟然就真逃跑了。

石稷带着部队死战,而且对齐国人宣称“前来支援的战车甚多”

。齐军见其阵形不乱,又听说卫国的援军在路上,也就停止追击,驻扎在鞫居。

孙良夫能够顺利逃脱,除了靠石稷死顶住齐军,还多亏一个人的救助——卫国新筑大夫仲叔于奚。战后,卫国将城邑赏赐给仲叔于奚,以示褒奖。仲叔于奚却辞谢了,请求“曲县”

和“繁缨以朝”

,得到批准。

“县”

通“悬”

,引申为钟、磬等悬挂的乐器。依周礼,天子的乐器四面悬挂,称为“宫悬”

;诸侯的乐器三面悬挂,称为“轩悬”

或“曲悬”

;大夫只有左右两面,称为“判悬”

;士则只有一面,称为“特悬”

繁缨则是马匹的一种装饰,仅限于诸侯使用。

仲叔于奚以大夫的身份,要求使用曲悬,驾着繁缨装饰的马车去朝见国君,被卫穆公允许。当然是僭越了。孔子听到这件事便说:“可惜了,还不如多给他点城邑。唯有器物和名号,不能借给别人,这是国君必须掌握的。名号用来赋予威信,有威信才能使用相应的器物,各种器物都包含了礼的精神,行礼是为了推广道义,遵循道义可以产生利益,有利益才能治理百姓,这就是政治的大原则。如果将名号和器物借给别人,等于将政权交给别人。政权丢了,国家也就丢了,这是没有办法阻止的。”

孙桓子还于新筑,不入,遂如晋乞师。臧宣叔亦如晋乞师。皆主献子。晋侯许之七百乘。子曰:“此城濮之赋也。有先君之明与先大夫之肃,故捷。克于先大夫,无能为役,请八百乘。”

许之。克将中军,士燮佐上军,栾书将下军,韩厥为司马,以救鲁、卫。臧宣叔逆晋师,且道之。季文子帅师会之。

孙良夫从新筑回来,不入国都,直接跑到晋国请求派兵支援。与此同时,鲁国的臧孙许也来到晋国请求出兵。两个人都请克做主。克向晋景公提出请求,晋景公答应了,允许他带七百乘兵车去讨伐齐国。克说:“这是城濮之战中我军的规模。当时有先君文公的圣明和诸位先大夫的敬肃,所以能够获胜。我与诸位先大夫相比,还不够资格当他们的仆人,请给八百乘。”

晋景公答应了,于是克率领中军,士燮佐领上军,栾书率领下军,韩厥担任司马,去救援鲁国和卫国。臧孙许代表鲁国迎接晋军,并做向导开路。季孙行父率领鲁军与晋军会合。

这里要说明一下,晋国的上、中、下三军各有元帅和副帅,副帅既是元帅的副手,也领有相当一部分军队。所谓“克将中军,士燮佐上军,栾书将下军”

,也就是中军副帅、上军主帅、下军副帅的部队没有出动,晋国保留了实力。

及卫地,韩献子将斩人,献子驰,将救之。至,则既斩之矣。子使速以徇,告其仆曰:“吾以分谤也。”

韩献子即韩厥,担任军中司马一职,也就是军纪官。到了卫国,有人触犯军纪,韩厥要杀人,克驾车急忙赶过去,想要救下那个人。到达的时候,人已经被杀了。克的反应不是恼怒,而是命人赶紧将那个人的尸体在全军示众。他的车夫不理解:你不是来救人的吗?怎么反而将他的尸体拖出去示众了呢?

克回答:“我这是分担一下别人对韩厥的指责。”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司马要杀人,中军元帅要救人,外人看在眼里,难免对司马有看法。如果能够及时把人救下来,这件事情总有回旋的余地,对韩厥的影响还不算大。现在人已经没了,克即便不指责韩厥,只要板着一副脸,一言不发,人们还是会觉得韩厥太苛刻,甚至觉得他残忍,对他以后开展工作很不利。所以,克为了维护韩厥,干脆就站到韩厥这边了。这是领导的艺术,韩厥必定感谢克。外人仔细玩味,也能体会克的良苦用心。

然而,法家对此抱有完全不同的态度。韩非子便写道:克此举不是分谤。韩厥要杀的人,如果是真有罪,就不可救。救罪人,法就被破坏了,国家也就乱了。如果没有罪,已经杀错了人,再拿去示众,那就是让无辜的人更无辜,群众就会产生怨恨,国家也就危险了。所以,克此举,不是让国家陷入混乱就是让国家陷入危险,不可不察。

个人以为,韩非子说得有理。中国传统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该讲法的时候讲情,人治重于法治,权术重于规矩。

师从齐师于莘。六月壬申,师至于靡笄之下。齐侯使请战,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诘朝请见。”

对曰:“晋与鲁、卫,兄弟也。来告曰:‘大国朝夕释憾于敝邑之地。’寡君不忍,使群臣请于大国,无令舆师淹于君地。能进不能退,君无所辱命。”

齐侯曰:“大夫之许,寡人之愿也;若其不许,亦将见也。”

齐高固入晋师,桀石以投人,禽之而乘其车,系桑本焉,以徇齐垒,曰:“欲勇者贾余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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