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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宣公四年(第1页)

鲁宣公四年

公元前605年,鲁宣公四年。

四年春,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非礼也。平国以礼,不以乱。伐而不治,乱也。以乱平乱,何治之有?无治,何以行礼?

四年春,因为莒国和郯国闹矛盾,鲁宣公和齐惠公出面斡旋,希望两国坐下来好好谈谈,莒国居然不给面子。鲁宣公一怒之下,亲自率军讨伐莒国,攻取向地。这是非礼的。调停诸侯的矛盾,当以“礼”

服人,而不是以“乱”

逼人。使用武力讨伐而不是讲道理获得和平,这就是“乱”

。以乱平乱,怎么可能得到太平?没有太平,又怎么可能贯彻和实施“礼”

邻居闹矛盾了,出面调解是对的。调解不成,自己也上火了,抡着拳头就打,那不叫调解,叫添乱。

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

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

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书曰“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权不足也。君子曰:“仁而不武,无能达也。”

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

郑穆公死后,世子夷即位,是为郑灵公。

为了祝贺新君即位,楚国派人送来了一只野生的大甲鱼。恰逢大夫公子宋(字子公)和公子归生(字子家)前来求见郑灵公。公子宋的食指突然动了几下,于是举起来给公子归生看,说:“往日我出现这样的情况,必定尝到特别的美味。”

进去之后,看到厨子正准备将煮熟的甲鱼卸开,二人不禁相视一笑。郑灵公看到了,便问他们笑什么,公子归生如实相告。

这本来是一件有趣的事。后人以“食指大动”

形容美味勾起食欲的馋样,即由此而来。可是,郑灵公偏偏是个无趣的人。等到请大夫们吃甲鱼的时候,他故意要公子宋参加,却又不给他吃,让他坐在一旁流口水。对一个吃货而言,这简直是要了他的命!公子宋按捺不住,将手指伸到煮甲鱼的鼎里沾了点汁水,放进嘴里尝了尝味道,然后才不胜留恋地走出去了。

即便如此,也不是什么大事。郑灵公却大为恼怒,想杀公子宋,事情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公子宋与公子归生商量,有意先下手为强,干掉郑灵公。公子归生有点犹豫,说:“畜生老了,犹且不忍杀掉,何况是自己的国君?”

公子宋马上反咬一口,在郑灵公面前诬告公子归生想谋反。公子归生大为害怕,顺从了公子宋。

这一年夏天,郑灵公被弑。《春秋》记载:“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这是因为公子归生的权谋不足——他与公子宋同朝为官,就算爵位略低于公子宋,只要有一定的权谋,也不至于被公子宋控制,成为弑君的同党。

君子以为,公子归生“仁而不武,无能达也”

。仁是指他不忍弑君,不武是批评他没有勇气对抗公子宋,所以最终不能坚持仁之初心,得到仁的结果。史官记事的规矩:但凡弑君的行为,如果只记载国君的名字,是因为国君无道;记载臣下的名字,则是因为臣下有罪。

郑人立子良。辞曰:“以贤,则去疾不足;以顺,则公子坚长。”

乃立襄公。

襄公将去穆氏,而舍子良。子良不可,曰:“穆氏宜存,则固愿也。若将亡之,则亦皆亡,去疾何为?”

乃舍之,皆为大夫。

郑灵公死后,群臣商议大事,想立郑穆公的庶子公子去疾(字子良)为君。公子去疾辞谢:“如果论贤能,去疾是不够资格的;如果论年龄,则公子坚年长。”

公子坚也是郑穆公的庶子,年长于公子去疾。郑国人于是立公子坚为君,是为郑襄公。

郑襄公一上台,便想驱逐“穆氏”

,也就是郑穆公的后人、他本人的兄弟,但是不包括公子去疾,算是对公子去疾让位给他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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