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已经回到了美国,洛杉矶。
前脚刚踏进房门,他就听见了朋友的叫喊。
“嘿!我的老伙计,好久不见!”
“杰瑞,这才没两天呐,真是浪费了我两张飞机票。”
当然此时的几人说的都是英语了。他推开了打算给他一个拥抱的家伙,径直走向了沙。
“哦!披萨饼!我可想死它了!”
说着便拿起了一个,开始一边吃一边看起了肥皂剧。
“我们拿到了新的邀请,是一个小音乐节有三个乐队都会去。”
“了解。”
解释的人是键盘手缇娜,她是个黑人,是队里唯一的贝斯手,也是三人中唯一的女性。她也是可以作为主唱的,只是人气还是不如雨果罢了。
稍微看了两分钟电视,另外两人也是来到电视机前加入了进来,一人拿着爆米花,一人则拿着甜甜圈。
三人的穿着都十分非主流,虽然他们是搞流行摇滚的,但是这不是在表演现场啊,只能说这是灵魂的外化了。
好像又想起了什么,雨果又是说道:“话说我这两天回去也不算白走,我还签了一个生意,帮人唱录了一歌,现在这歌也授权给我们了,到时候我觉得我们可以演奏来。”
“哦?放来听听。”
几人也是流露出了浓厚的兴趣,毕竟这种专门找人的唱录他们还是没有遇见过的。
“先说明,作曲者是我爸的朋友,我才有机会拿到这歌。给你们听一下哪一版呢……就流行版吧,就是前奏比较短的那一版,电影版的前奏太长了……”
拷贝进了电脑,连上了雨果心爱的杰士低音炮。
“开始啰。”
“开始吧。”
话音刚落,一声尖锐的尖啸声传出。
“这是坏掉了?”
缇娜刚想捂住耳朵,却现那不是那种故障的失去控制的声音,有节奏的尖啸声传来,如同警笛声鸣叫。
随后,吉他声响起,整个节奏开始上扬。
拉长的提琴声开始铺上,鼓声越来越明显,所有声音一个接一个地堆上,随着电吉他一阵铺垫后,高潮来临,整歌燃了起来。
这前奏就是缇娜和杰瑞从未见过的,两人都是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我去!这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