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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中文>我是首富他妹[穿书 > 第33章(第1页)

第33章(第1页)

她现在比较看重如意电影公司的征稿。

她的老本行耶!

当即离开路边摊,坐天星小轮渡海,乘黄包车回王家。

王太太和廖婉茹婆媳俩不在,陆明珠直接回房,洗完澡后打开报纸细看。

不知如意电影公司和原身的如意干妈有没有关系,征稿内容却颇有意思,大概要求是围绕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传说来写剧本,还要以粤剧的形式来呈现,一旦被选中便立即支付稿酬,足足的3000元港币。

关于粤剧电影,陆明珠还真钻研过!

章奶奶是个老戏迷,爱好广泛,别说粤剧,就是对京剧、越剧、黄梅戏也有研究,有时候老太太看旧戏看腻味了,就叫她写新剧本请老朋友的徒子徒孙来演。

他们认为戏曲是传统文化,有底蕴。

在他们的影响下,陆明珠觉得自己跟着成了文化人儿,遣词造句胜过无数人。

她从事编剧行业时曾经深入了解过,香江电影于五十年代比较流行的就是粤剧电影,后来才发展为国语电影。

陆明珠准备赚这3000元!

3000元呢,够买3万份小碗的云吞面。

陆明珠手里没钱就觉得没有安全感,尤其是卖楼的李老伯实在精明,并未退还9月份的剩余房租,所以她得等到下个月1号才能收取9月份的房租和水电费。

现在,她需要赚钱了。

征稿时间为期一个月,9月底截止,时3间很充足。

陆明珠快速地吹干头发,略略思索半个小时,接着拿出贺萱送的派克钢笔,铺开稿纸,一字一句地写下戏词。

竖着书写,又是繁体字,速度慢得像乌龟爬,到晚上睡觉前不过写了千多字。

两天后,尚未打好草稿,明家晚宴已近在眼前。

这一天的王家大宅非常热闹。

陆明珠跟廖婉茹决定穿旗袍赴宴,是王太太提议的,廖婉茹附和,随后拿出几件按照陆明珠尺寸做的精美旗袍,一件一件地试穿给王太太看,请她点评。

无论是配珍珠还是戴翡翠,都格外的典雅含蓄,极具温婉气韵。

上海人一向走在潮流的前线,各家女子们穿过来的旗袍在香江极为流行,有些人甚至出路费请上海的老裁缝来港给他们裁衣。

王家虽不至于那般大张旗鼓,但他们家养着一位手艺出色的老裁缝,平时就是替王家女眷们做旗袍,薪水高,活儿不累,住处又宽敞,托庇于王家门下几十年,避开种种战乱带来的劫难,老人家过得十分惬意,不愿意离开,反倒打发徒子徒孙们出去开店。

陆明珠刚住进王家时,廖婉茹就请这位老裁缝给她量了最新的尺寸。

陆明珠已经习惯王太太和廖婉茹做衣服时捎带上她,以前在上海是这样,来香江依旧没变,因为王太太和廖婉茹只有儿子没有女儿,特别喜欢打扮她。

而今,廖婉茹两个儿子更是一个都不在家,在

英美两国留学。

姑嫂俩正试得起劲儿,陆明珠来港后一次没见过的王家二哥王仲昭突然来了。

他未语先笑,声音洪亮,“娘,大嫂,最近在忙什么呀?这是陆家的明珠不是?几年不见,出落得越来越美貌了,一定能嫁入高门大户做少奶奶。”

对于这位关系不怎么样的干哥哥,陆明珠礼貌问好:“二哥。”

“哎!”

王仲昭应了一声。

他不是一个人过来的,带着一位少女。

见陆明珠生就一副雪肤花貌,偏又打扮得风流标致,少女眼里闪过明显的妒色。

陆明珠很敏感,注意到这一点,发现她嫉妒自己的原因是她的皮肤不够白皙,个儿不高,身材极瘦,显得娇小玲珑,轻盈婀娜,只长相最多算得上清秀,眉毛不粗不细,眼睛不大不小,鼻梁不高不低,嘴唇不厚不薄,梳着齐耳短发,戴着格子发箍,穿一套英伦风的格子小洋装,戴一只钻石手表和一对钻石耳坠,打扮得很得体。

很快,陆明珠想起她是谁了。

她和原身是小学同学,关系一般,倒和原身的七姐陆菲菲来往密切,名叫王秀仪,今年十八岁,比原身大三四个月,是王仲昭的女儿。

不是嫡出。

王兴财和王伯晖父子俩注重事业,只娶一妻,从不二色,王仲昭则和他们不同。

大才子王仲昭出国前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妻圆了房生了子,没见他有什么不满,据说还很兴高采烈地前去迎娶,结果出国途中就和王秀仪的母亲莫淑娴搞到一起,据说莫淑娴是他高中同学并追着他出国的,两人结成所谓的新式婚姻。

几年后,王仲昭携带莫淑娴及其儿女回国,第一件事就是和妻子闹离婚,王兴财夫妇和王伯晖夫妇不答应,以至于莫淑娴连个妾都算不上。

王兴财夫妇不准她进门,原配夫人甄蓁没喝她敬的茶。

甄蓁不愿意喝,莫淑娴也不想屈居人下。

王仲昭想反抗,奈何经济大权握在父兄手里,唯有妥协,把莫淑娴母子安置在王家之外。

那是发生在上海的事儿了,时过境迁,现在是怎样一种情况,陆明珠不了解,毕竟王兴财分了不少财产给儿子们,相当于分了家,王仲昭成为他们那一房的一家之主。

他若宠妾灭妻,也不是不可能。

王太太最近几年不太喜欢这个二儿子,她自认和王兴财对四个儿子一视同仁,除了把很多重责大任交给老大王伯晖以外,其他方面都是一碗水端平,给屋给钱全部一样,但这个二儿子从小到大总是一副愤世嫉俗的模样儿,认为父母疼老大、爱老幺,忽略他这个中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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