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以前我家人都这样叫我。」
雷霆远呵呵的笑,忽然揽住我的腰,贴在我耳边轻声道:「那我这样叫你,是不是也算你的家人?」
我脸不争气的一红,回肘撞他:「别这样贴着我,真难受。」
他胸口重重挨一记,可这人皮糙肉厚,也不在意,依旧粘住我不放。「还记得我临走时跟你说的么?决定好了么?去大漠。」大漠呀,那里有风,有沙,还有……自由,应该是个好地方。
「怎么样?」他见我不回答,竟有些慌了。
我微微一笑:「我在塔顶上时许了个愿,还没跟你说呢。」
三日后,我的家眷和木言都由雷霆远安排,藏在了一处隐秘的民居,有专人保护,再不必担心永王觊觎。
次日上朝,我自动请缨上战场杀敌,经威远大将军雷霆远的力保,皇帝亲自委派我为监军。又三日,大军出征,满朝文武送至城门口。穿过重重人影,我似乎看见叶嘉颖也在送行的人群之中,不只是不是这些日子经历了太多,明明还是那人那张面貌,心中却平静如古井,再也勾不起一丝涟漪。
出城十里,忽然有单骑从后面追上来,指名要见我。来人是石惊风,他交给我一张永王的字条,随即告退。我展开字条,见那上面龙飞凤舞地写道: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猎人的掌心。禁不住轻呼一声,透过字条,我仿佛又看见永王那兴奋而又残酷的眼光,双手不由微微颤抖。
「走吧。」一只手伸过来,夺过字条,揉了几下,远远的抛开。雷霆远拉着我的手,指向前方:「你看,那边就是大漠。」
我抬头看去——好广阔的一片天!
——完——
番外
「小叔、小叔,你看这间院子好大呀!」
「好多的花!小叔,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美的花!」
「啊,这里有鱼池,好多好多鱼!小叔,咱们捞几条晚饭吃好不好?」
「你呀,就知道吃!这么美的鱼吃掉多可惜,我才不要。」
「这么多,捞一两条来吃又有什么关系?你不爱吃就不要吃,反正我很久没有吃过鱼了。」
「不行不行,就是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偏要吃,你能拿我怎样?」
「小叔,你看,他欺负人呀!」
「羞羞脸,就知道告状。」
「宝儿、贝儿,不许无礼!」本来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的两个小家伙在嫂嫂的一声低喝下乖乖闭上了嘴,不敢再多说一句。我一直很奇怪,嫂嫂明明是个连说话都不肯大声的温和人,可两个孩子却对她敬畏得紧。其实,何止是这两个孩子,就是我小时候也不是乖乖的听话么?嫂嫂就是那种让你觉得令她伤心是一种罪过的人。
雷霆远走到男孩眼前:「你叫什么?」
「宝儿。」
「宝儿乖,池子的里的鱼只能观赏,是不能吃的,你看它是什么颜色?」
「红色。」
「这就是了,这鱼有毒,吃了可是会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