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忘了自己是怎么打开陆沂川的房间门的。一眼望去,满屋子的血,伤口深得都能看见骨头,如果宋璋晚来一步,陆沂川就真的死了。
“我那时候学医,总觉得自己是个白衣天使,救人是我的使命。这些年救了那么多人,我都没觉得后悔,除了你……”
陆沂川没说话。
宋璋想,其实活着才是对他最大的惩罚吧。
他没跟陆沂川说,在看着他睁着眼睛熬过无数个漫长的夜,然后第二天又若无其事的生活时,他都忍不住想跟他说:
要不算了吧。
可他的职业道德让他说不出这句话。
他就这么陪着陆沂川耗。一年、两年、三年……
到后来,宋璋终于明白。
陆沂川早就死了,死在那个艳阳高照的午后。
他就像一块坏掉又被强制塞了块电池的表,无论指针如何有条不紊的前进,迎接它结局只有一个——
停止。
宋璋吸了口烟,“所以我很高兴,高兴你终于可以想开,人的确是要向前看的。”
陆沂川将手搭在膝盖上,前面是连绵的山,一块块墓碑矗立在山间,着冰冷的光芒。
他总能找到属于他的那块。
第26章
姜珩以为他在接下来的几天都会看不见陆沂川的身影,但没想到不过下午他就回来了。
他身上的衣服几乎都湿透了,帽檐挡住大半的脸,浑身冒着寒意,露出的一截下巴尖锐冰冷。
姜珩蹲在门口看了他一会,试探着叫了声。
陆沂川摘下帽子蹲下身摸了他一把,指尖和外面的雨一样冷,“怎么?无聊了吗?”
一人一猫交流不了,姜珩只能靠着他黏糊糊的蹭了蹭,“咪呜……”
陆沂川,别难过了,当猫可比当人有趣多了。
陆沂川听不懂姜珩的话,用指尖勾了勾他的下巴,金色表带不可避免的碰到他的身体。
姜珩自然记得这块表。
他高考结束后去家里的公司上了一个月的班,赚到了他十多年以来靠自己努力得来的第一桶金。
其实也没多少,就四五千。
在拿到工资的第二天,他就跑到商场选了这块表。
姜珩没啥眼光,就喜欢这些金光闪闪的东西。一块表的价格几乎把的工资全花光了,但他却很开心。
可送给陆沂川时他就后悔了。
男人是斯文内敛的,身上的配饰都不张扬,可却很贵,光是一枚胸针都几十万,他那几千块宛如爆富的手表戴在他手上不伦不类的。
饶是姜珩没什么审美水平,看着陆沂川把他的表戴在手上时也产生了种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
他难得的害羞,伸手想把那块表抢回来,却被陆沂川轻松避开。
那时陆沂川已经比他高一个头,看他时总是低着眼,但不会有什么压迫感。
“姜小珩,送出去的东西还有收回来的道理?”
男人将手举起来,姜珩费力地跳了跳也只够到他的手臂,什么都没捞到,反而蹭了满身的苦橙味,“太丑了,我觉得你和它不太搭,要不先给我?我下次送你个更好的。”
陆沂川站着不动,任他在自己怀里扑腾,等到对方终于累了后,眼神从他鸦色的长睫上扫过,不紧不慢道:“哪里丑了?我看着挺好看的。金色富贵,养人。”
姜珩狐疑的瞅他,“你真这样认为?”